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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河东2024”打击“盗抢骗”突出违法犯罪春季行动开展以来,新绛县公安局集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5月19日,刑警三中队破获一起盗窃黄金首饰案

近日,新绛县横桥镇李某、刘某分别报案称,其家中价值1.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黄金首饰被盗,请求民警帮助挽回损失。接警后,刑警三中队民警通过综合研判和深入走访摸排,发现二人失窃家中的门窗均完好无损,也没有嫌疑人作案留下的痕迹。民警初步排除陌生人盗窃的可能性,基本定性为熟人作案,随后民警对两起黄金首饰失窃案并案侦查。通过循线摸排,询问两位失主相关细节,以及对近期与李某、刘某二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逐一梳理排查,最终将嫌疑目标锁定在横桥镇王某身上。遂即民警将王某传唤至新绛县公安局进行询问,但王某矢口否认盗窃过黄金首饰。面对“不见黄河心不死”的王某,民警转变思路,决定从销赃环节对王某进行布控。

5月16日,王某在新绛县城出售盗窃来的金饰时被提前在交易地点布控的民警当场抓获。面对“从天而降”的民警,王某一脸错愕,自知“情况不妙”,瞬间如同泄气的皮球。在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好友刘某、李某共同盗窃黄金首饰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自己和刘某、李某是好朋友,因为手头紧,她在二人家做客时见财起意,趁其二人不备将黄金首饰盗走,后将部分赃物出售,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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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新绛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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