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我们老百姓针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救济的方式之一,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行政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实体权利,只要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就可以,但是诉讼权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时间节点问题,才是我们老百姓应当真正注意的,所以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行政诉讼中有哪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律师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等其他法律规定一起撑起了整个行政诉讼的体系,在行政诉讼中实体权利多如牛毛,无法一一列举,并且在诉讼法中时间节点是更为重要的,只有不超过相应的时间才不会失去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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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首先,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行政机关不复议的,也可以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也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关于不动产的行政行为,起诉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其他行为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

二、受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在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超过7日没有回复,我们可以就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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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审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如果案件有特殊情况,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或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否超过审理期限也是我们要关注的重点,如果超过审理期限我们可以要求审理法院及时作出判决,以免迟而生变。

四、上诉期限和二审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总结来说就是如果法院下发的是判决,上诉期就是十五日,如果法院下发的是裁定,上诉期限就是十日。

二审审理期限由一审的6个月减少到了3个月,但是否能够延长以及申请延长由谁批准,还是同一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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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在行政诉讼中上诉期限和经过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限都相对较少,所以大家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起诉期限和上诉期限,以免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