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围绕《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福田区人大常委会香蜜湖街道工委在深圳国际交流中心项目智慧指挥中心开展《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征询座谈会。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宏,竹林、侨香社区立法议事会成员,以及市、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居民代表等济济一堂,针对法规展开热烈探讨,广泛听民意、汇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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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现行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3年。新修订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上进行公示、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早在去年,福田区人大就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调研工作,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被列为区人大2023年度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在督办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区人大代表对《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提出了47条意见建议,并通过市人大提交至市交警局研究。在《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中,市交警局充分采纳了其中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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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核心起草人员,深圳市交警局车管处二级高级警长夏旭昆在会上首先对该法规的起草背景进行了详细说明,深入介绍当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管理面临的问题以及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内容。他表示:“大家的每一条意见都非常宝贵,希望大家多提意见。”

座谈会上,福田区人大代表、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蔡晓表示,非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的概念不同,建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准确使用对应概念。陈增华、陈玉文、郑鑫、王凤军、陈冰清等区人大代表建议,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进一步压紧压实配送平台企业的社会主体责任,对电动自行车及充电桩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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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云霄、利谷华等竹林、侨香社区立法联系点议事会成员建议,优化改进配送平台企业算法,增强对配送超时惩罚的科学化指引;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香蜜湖街道居民服务小组在前期开展走访、调研中,收集了居民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建议,尤其是从加强职能部门监管、强化业委会履职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路径,作为立法参考。

香蜜湖街道党工委委员陈建军结合街道日常管理实际,建议鼓励小区在建设之初就考虑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区,有条件的小区重新规划合理增加停车区。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关系到大家的日常生活,是大家的身边事、关心的事,人人都有话说,就是要多听群众的意见。”马宏表示,大家在会上发表的意见都被详细记录,会后将梳理汇总上报,成为立法的重要参考。她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省人大近日增设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充分认识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性,不断增加和拓宽居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要找准立法联系点工作的切入口,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的作用,让更多基层声音直通上级立法机关,推动高质量立法;要打造好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新品牌,香蜜湖街道金融特色鲜明、法治资源丰富,要对标建设新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打造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新品牌、新亮点,以法治力量护航区“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

座谈会开始前,与会人员还走进深圳国际交流中心项目建设现场,实地考察作为福田区“三大新引擎”之一的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建设进度。马宏表示将继续发挥人大力量,建设更高水平的立法联系点,加快打造福田区“三大新引擎”,持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采写:南都记者 张馨怡 通讯员 郑瑜平 任冠元 陈子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