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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查,收费员不依照计重收费标准少收费存在贪污行为,司机缴纳的50元,在收费员打印出的票据上显示为30元,也就是说20元被贪污。

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显示没有50元的收费金额。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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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李英强)5月16日,新京报报道了山西临汾西涧北收费站不要发票可少缴通行费一事。5月21日,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公路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依照视频证据甄别比对,对20余名涉事收费员停职,其中4人已被开除,临汾西涧北收费站站长仇望月也被停职调查。

此前,新京报刊发了一文。举报人张晋(化名)系河南一家运输公司负责人,该运输公司多名货车司机从4月20日至5月8日,录制西涧北收费站不开通行费发票可少缴费通行的视频共31段。多段视频显示,货车经过西涧北收费站时,收费员告知应缴费金额为65元或75元,但司机只要说不要通行费发票,收费员就改口说缴50元就可以。

5月21日,临汾公路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纪委监察室依照31段视频逐一进行核查,锁定20余名涉事收费员,5月16日已对涉事人员停职调查,目前已对其中4名收费员进行开除处理。除涉事收费员外,西涧北收费站站长仇望月因负有管理责任也被停职调查。

据临汾公路分局公示的货车收费标准,货车重量以小于或等于2.5吨至大于30吨计算,分为货车一型至六型,收票标准分别是10元、15元、20元、30元、55元、65元不等。临汾公路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本没有收费50元的标准。该负责人还表示,经初查,收费员不依照计重收费标准少收费存在贪污行为,司机缴纳的50元,在收费员打印出的票据上显示为30元,也就是说20元被贪污。

此外,针对此事背后是否有收费站领导牵涉其中,临汾公路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而且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也已介入此事。

编辑 | 刘倩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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