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的通知》(德医保发〔2020〕83号)有关规定,经对我市新申请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和实地审查评估,拟将以下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34-7366977

禹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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