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务监管动态: 新型数电虚开发票预警模型已搭建!

2024年最严税务监控要来了吗?税局是怎么查到企业的?在新预警系统下,这10条红线企业千万不要再碰! 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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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税务监控来了!新型数电虚开发票预警模型已搭建!

构建合成作战机制厦门:深化警税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提高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效率,厦门税务部门持续加大与警方合作力度,通过制定协作制度、加强信息交互、共同搭建警税人工智能作战平台等举措,构建警税合成作战机制,实现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协作,有效增强涉税违法犯罪打击效能。

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至今,警税双方已通过信息数据交互平台交换分析涉税疑点数据78批次,双方携手共同查办偷逃税、虚开骗税案件751件,查补税款25.85亿元,打掉违法犯罪团伙48个,对270名涉案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定机制强协作 打造合成作战“中枢”

据了解,随着厦门经济的快速发展,偷逃税款、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也呈现出增加的态势。一些不法分子采用虚开发票、虚假经营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扰乱了厦门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为此,结合税收征管和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实际需要,厦门税务部门尝试在案件查处等工作中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合作,以提高涉税违法查处效率。

2022年1月,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警税协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双方决定探索建立常态化、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通知》对厦门警税协作的工作目标、机构设置、联合办案机制和组织保障等工作均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厦门警税双方联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警税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警税联合研判指挥中心和警税联合办案队。同时,结合厦门地域相对集中、机构结构相对扁平的特点,警税双方建立“1+3+N”的警税合作模式。针对打击涉税违法的不同情况,通过“1”个重点案件专案组、“3”个稽查局、“N”个警税实体案件查办业务小组相机组合、灵活配置的方式,实现市稽查局与跨区域稽查局及若干业务小组相互配合,警税双方统筹调配办案资源的局面,使市区两级执法力量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在联合办案机制方面,《通知》对警税联合分析研判、案件查办、会商研究、总结分析和案件移送等工作进行细化,并制定相关制度。双方明确,由警税联合研判指挥中心统一进行案件线索的管理分配工作,发现涉税违法线索后,警税双方须运用“厦门市经济犯罪综合预警作战平台”“警税协作指挥平台”和税票图谱分析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开展联合研判工作。对研判和经营成熟的重特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由警税联合办案队共同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信息互通、证据共用;案件查办结束后,警税双方共同对案件作结案分析,总结有效战法,分析违法犯罪动向和规律,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等。

警税实体化协作机制建立后,由于双方在资源调配、线索交换、工作衔接等方面更为紧密和高效,打击合力得到有效提升。

不久前,厦门税务征管部门和风控部门在税收风险联动分析过程中,发现一条企业虚开违法线索,并且可能涉及团伙作案。税务稽查部门收到线索信息后,迅速抽调6名业务骨干,与公安经侦人员成立警税联合专案组,对嫌疑企业立案调查。

警税双方结合已有线索,在联合作战中心充分梳理企业发票流向、资金流向、涉案人物关系,对虚开嫌疑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分析研判,随后制定以“人—户—人—团伙”为内容的链条式核查战法。通过定向追踪和开展大量调查工作,获取违法团伙控制近百户企业、对外虚开发票非法牟利的大量证据,并锁定涉案团伙40余名人员的行踪轨迹。

随后,依托协作机制,厦门警税双方设立抓捕指挥部,迅速组建7个行动小组和2个机动小组,采取“总部指挥+尖兵小组”模式,实施收网行动。近200名公安干警和税务干部兵分八路,同时出击,进入专案组视线的40余名违法嫌疑人无一漏网,收网现场还查获大量违法团伙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银行卡、pos机和印章等工具。

涉案团伙人员到案后,对其设立、操控空壳企业,虚构经营业务,对外虚开发票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地区的逾千户企业,违法企业虚开金额近50亿元。虽然涉案企业人员数量多、涉及地域广,但由于厦门警税高效协作、联合执法行动得力,违法团伙费尽心机构建的违法网络在短时间内即被连根拔起。

“警税协作机制的建立完善,进一步整合了厦门警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资源。警税双方同目标、同步调,协同作战,通过职权互补、业务互补、人员互补,使税务稽查和公安侦查办案的专业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了精准研判、联查快打,从而大幅提升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效率。”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何养丰说。

共建信息平台擦亮违法识别“鹰眼”

厦门涉税违法打击效能的提高,除警税双方协作制度和组织保障给力之外,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起到很大的助力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我国一些新行业、新业态呈现快速成长态势,与此同时,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在行业、违法手段等方面也呈现出网络化、团伙化、专业化和跨地域等特点。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发展阶段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新要求,厦门警税双方携手建设“警税人工智能作战平台”

据介绍,警税双方结合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呈现的新状态、新特点,将其违法特征结合大数据技术进行指标化转换。同时,对天眼查、八爪鱼等第三方工具采集的涉税信息,以及征管系统中的大量涉税系统数据等进行整合,建立涉税数据仓库。在此基础上,构建涉税违法犯罪动态监测预警系统。

利用预警系统中的预警模型,警税双方可快速调集所掌握的系统信息资源,对疑点企业和涉税违法线索实施“人—户”“户—人”等多个方向的穿透式分析,迅速明确调查方向与核查取证重点,为随后案件的顺利查处创造条件。

此外,结合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打击需要,厦门警税双方还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出以“资金分析库、风险识别库、人员因子库、存量分析库”为基础的“四库全梳”战法

“‘四库全梳’战法依托数据库,可从资金流向、风险企业、涉案人员、历史案例特征4个维度,对涉案数据和指标实施综合研判。结合企业交易、人员、资金往来情况,办案人员可快速‘绘制’涉案人员关系图,锁定幕后实控人;‘还原’涉案团伙构建的违法链条、违法网络架构和真实资金流向,使警税双方查办案情重大、过程复杂的涉税违法案件有了得力的抓手。”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陈松青介绍说。

为摸清该团伙资金流向获取违法证据,专案组调取涉案企业及其核心人员开设的982个账户中的近百万条交易记录,通过“资金分析库”工具,对涉案人员的大量繁杂账户交易流水实施穿透式分析,最终成功取得涉案企业虚开发票资金回流的违法证据。

随后,警税专案组抓住时机,抢在涉案企业未取得留抵退税款前,对涉案团伙实施收网行动,共抓捕犯罪嫌疑人16名,避免145.87万元税款损失。该案件破获后,8户下游受票企业因此被取消增值税留抵退税资格,由此避免税款损失1761万多元。

近期,厦门推出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业务后,为防范遏制不法分子借此之机,从事虚开等涉税违法活动,厦门警税成立工作专班,对电子发票业务实施后可能存在的虚开违法风险进行深入剖析,对相关业务可能出现的虚开违法犯罪动向、方式进行专题研判。专班工作组依托警税智能作战平台,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业务特点,综合以往暴力虚开案件的违法特征和手段,分别从敏感商品、风险地区、申报异常和注册异常等多个维度,建立预警指标,搭建“新型数电虚开发票预警模型”。

该模型应用后不久,警税双方即以疑点数据信息为线索,锁定24户具有虚开违法嫌疑的疑点企业。警税联合专案组利用信息化战法,迅速识别、锁定了隐匿于企业背后的20名违法团伙核心成员,并通过“精准画像”,掌握了他们的行踪轨迹和日常动态。

随后,厦门警税双方组织170余名税务干部与公安干警组成多个小组,在厦门、深圳、东莞、潮州和西安等多个地市,同步实施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行动过程中,共收缴违法团伙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5万份,价税合计金额12.65亿元,其中数字化电子发票共1408份,价税合计金额2897万元。该案的破获,实现了对暴力虚开犯罪团伙的全链条、跨地域快速查处,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虚开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02

2024年起,千万别碰这10条红线!

企业立刻对照自查!

税务局是怎么找到你的?对照自查,是不是触碰了这10条红线?

红线一:虚开发票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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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红线二:对开、环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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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环开发票虽然属于闭环抵扣,未少缴税,也未给国家造成损失。

红线三:三流不一致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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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四: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

今年央行刚刚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这无疑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通过私户来隐匿收入实属自投罗网。

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6种情况,企业要小心!

1、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5、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红线五:买发票、虚列工资等多列支出

买发票的相当于虚开发票,这种行为不仅进项税转出、税前调增,还要面临巨额罚款和滞纳金,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

红线六:个人所得税上动歪脑筋

2024年个税也是被稽查的重点,随着个税申报系统不断完善,冒用身份、编造虚假工资等都很容易被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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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七:疏忽小税种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打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红线八:骗取出口退税

现大数据时代,多部门(税务、海关、银行等)信息已共享,再想通过以前方法骗取出口退税已经不现实。

红线九:库存账实不一致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

红线十:长期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长期”,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半年。

1、何为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2、何为长期?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3、长期“零申报”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除此之外,如果的你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等税收优惠认定企业,或者税负率异常等,也会受到税局的重点“关照”。

最后奉劝给位老板和会计,一定对照自查,莫碰红线,否则一定会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03

新型预警下

税局都这样查企业!

一、“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金税三期或金税四期会都会通过以下数据比对分析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二、“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三、“查”企业库存

金税三期及金税四期,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四、“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了: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五、“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了,以下几种情形,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税局通过比对数据,查到有异常的企业后,一般会向企业发出税务自查通知书要求企业先自查。

04

企业如何应对涉税自查?

当企业收到税务局下送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开展工作。

首先,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

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

企业可以根据税务自查通知书的要求,对企业异常指标发生的原因进行针对性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公司的业务情况和纳税情况。例如,财务方面:会计科目、记帐凭证、会计帐簿等有没有系统、全面地记录与整理归档。纳税申报:有没有按月、季按时报税并缴纳税款,是否存在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的情况。

其次,自查自纠涉税风险点。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参考如下 :

1、增值税

(1)进项税额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2)是否存在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3)是否存在未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4)是否存在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5)是否存在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6)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2、企业所得税

(1)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2)是否存在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问题

(3)是否存在未作纳税调整的问题

(4)是否存在虚增成本费用

3、其他税

个人所得税: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房产税: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在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最后,提交企业的自查结果报告。

对异常指标做针对性说明,同时注明企业的应对措施。积极与税务局人员沟通,确定补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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