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5月22日上午,兴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任前培训会,来自各行业、各领域的48名人民陪审员宣誓就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小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怀勇、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小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秀忠主持,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

仪式上,史怀勇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的通知》,史小军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宣誓仪式

新任人民陪审员在领誓人张月星法官的带领下,面向国旗、紧握右拳,进行了庄严的集体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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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怀勇指出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是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相信法律,敬畏法律,并且在司法审判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角色。新任人民陪审员要当好案件审理的“裁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司法审判的“监督员”。史怀勇强调兴县人民法院要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用、参审、管理、培训、保障等各项规定,通过任职培训、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履职能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书写“公正与效率”、“民主和法治”更好篇章。

高秀忠向新任命的48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从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工作标准三方面对新任人民陪审员如何履职尽责提出要求。高秀忠强调,作为“无袍法官”,新任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完善知识结构,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业务素质。妥善处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的优势,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与法官通力协作,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做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争做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正能量传播者。

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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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结束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剑光为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入职培训,结合自己多年来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夯基提能。

来源: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