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没有私生活。

一切都是公的。

偏偏汪峰又不走寻常路,年纪轻轻学得跟范曾似的。

娇妻一换再换。

一方面,汪峰太实诚,每个女人都给一段婚姻。以至于被人调侃三婚天注定,七婚靠打拼。

确实,未来的时间内,七婚都不一定够。

我的微信公众号,现在都八香九香十香了。你说一个名人的妻子,搞得跟人大代表任妻制一样,几年换一任,轮届似的,确实容易引起众人的羡慕嫉妒恨。

另一方面,汪峰似乎是在实践荷兰的合同制婚姻

从齐丹,到葛荟婕,到康作如,到章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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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人家俩个就分手说再见。

其实,婚姻就两个问题,财产与子嗣。

感情的事别说。婚姻不管感情。

恕我孤陋寡闻。我没听说他们离婚时,对财产与子嗣,有什么争执。

这就挺好。严格执行婚姻合同制度。大家想解除合同了,也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合同程序、自我约定,就欧。

就是网友们闲得紧,自己没有人大代表任期制,就替别人做安检员。非得说,汪峰跟子怡没离婚,就跟李巧混一起了。

汪峰为了给娇妻洗脱小三罪名,赶紧声明,跟子怡离婚时,我还不认识李巧呢。

网友也是闲得蛋紧。这事子怡都不计较,你们计较个毛。搞得自己跟子怡妹妹——汪峰前小姨子一样。吃醋吃得,那叫一个师出无名。

我一再强调,人民有下流的权利。

汪峰也属于人民。至少他不是官员。

不管他的婚姻,有多少次,甚至次数愈多,愈给你拓展自由的边界。

我身边有人,离一次婚,就觉得自己人生失败。

还有人离了一次婚,第二次就不好意思离了。

汪峰在前铺路,做垫脚石,咱有什么不敢离的?

婚姻不就是找个合伙人,合伙愉快,就继续合伙,合伙不愉快,就分道扬镳么?

拘别人,最后等于拘自己。

我倒很乐意看见,五年或者十年之后,汪峰跟李巧也离。

这个时候又出来一个小妞,我喜欢汪哥。

你喜欢汪大爷都成。

不碍我事。

门当户对的婚姻,你可以理解为强强联手,弱弱互济。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你就理解为劫富济贫抗震救灾好了。

王婆相亲里,为爱奔跑的,我们河南郑州的那个刘凯,现在被前妻揭露,他们所谓的婚姻,无非是形婚,做给父母亲朋好友看的。说穿了就是互相掩护。战友。

总之婚姻可以是合伙人,可以是战友,可以并肩作战,可以互相掩护,一起冲锋,梯次撤退。普通话,就个搭子嘛。

曹天预言,未来不出几年,传统的婚姻制就会解体。

我不知道得几年。

但我知道不恋不婚不育的,三不主义很多了。

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婚姻模式与婚姻功能。

如果我们处于某一个婚姻模式的转型期,或者解体期,那么你得庆幸才对。意味着,两头的甜头你都可以尝到,两头的苦头你也都可以抛掉。是吧。相当于随了一份礼,你可以吃两次席。

是不是这个理?

所以汪峰再婚,大家应该喝彩鼓掌:离得好来离得妙,再离一次要不要。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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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不是拘束人性,大家都做道德的标兵——这是政府的事儿。哪怕政府就是个窃国者,窃成之后它就喜欢装模作样教化大众装什么劳什子文明了,但你作为一个,人世间走过,可能啥也不是啥的,普通凡人,你咋整得自己跟孔二似的,要万世师婊呢?

对别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自由的拓展。

对别人的辱骂,就是对自己自由的锢紧。

汪峰都五婚了,你还对自己一婚要不要离,离了在别人眼里是不是失败是不是丢人而忧心仲仲。

多傻呀你。

离婚不是失败。

离婚是成功地解了一次约。

汪峰是解约高手。

万女婚中过,片叶不沾身。

人家没打过啥离婚大战。

不过他的合伙人,有一个,貌似站位很低,就是那个芦荟同志。

每次都有毒。

骂汪峰的新人也就罢了,还拉上子怡姐姐,演得跟宫斗似的,演得子怡姐姐像贵妃也罢,巴巴的把自己演得跟进了冷宫的葛贵人似的。

放开前夫,过自己的新生去吧。

搂个张峰出来,给他们看看。

就别卖你的山西老陈醋了,卖葡萄干也跌份儿。。

汪峰阅女,女阅汪峰。

对等,扯平,谁也不欠谁。

就别两岸妃声啼不住,汪峰已过万重山了。净给对方长脸了。

他如果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你少了,或者孩子不让你探了,你再嗷嗷。

其它扯甚哩?

做个高雅的前妻,对前合伙人祝个福,对自己之前的合伙心平气和,有那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