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港交所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第18C章)去年3月底正式生效,目前18C章已经实施超过一年。尽管18C章为特专科技公司提供了新的上市机会,但一年来仅有两家公司(黑芝麻智能和晶泰科技)按照18C章提交了上市申请,且目前都还未完成发行上市,未达到预期。普华永道香港资本巿场服务合伙人陈乐泰预计,今年大概有3至5家公司以18C章的途径来香港股票市场申请上市。

5月20日,陈乐泰在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周年会议(2024)中表示,整个18C的上市制度是非常全面的,而且18C可以吸引很多创新特专科技公司,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不同行业的企业来香港上市,将一些优质的科技公司带来香港,让香港成为更好的资本巿场,利好整个大湾区。

陈乐泰指出,18C的推出旨在推动科技进步及发展,其中港交所亦展开创业板的改革,希望推动18C同时,亦可探讨创业板如何可以和18C相配合。香港握有许多优秀的科技企业,均可先透过改革后的创业板上市募集第一笔资金,将来有机会再考虑转主板上市。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更加可以将不同的科技企业引入香港,无论是创业板或主板18C,促使香港资本市场更为蓬勃。

据悉,特专科技公司根据是否达到商业化收入门槛分为“已商业化公司”及“未商业化公司”两大类别。特专科技公司在根据第18C章递交上市申请时须证明其公司本身及其业务均符合上市资格且为适合上市的商业化公司或非商业化公司。18C章的设立,主要针对未开启商业化,或处于商业化初期的科技型创业企业,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等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科创板以及创业板,港交所18C章更关注高估值,而且要求更高。第18C章对两大类特专科技公司设有不同的上市财务门槛。

其中,要求已商业化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个财年的特专科技业务收入达到2.5亿港币(商业化收入门槛),并且上市时公司预期市值达到至少60亿港币。未商业化公司虽无需达到商业化收入门槛,但须达到更高的上市时预期市值标准,即至少100亿港币。由于未商业化公司一般依赖股权或债务融资来满足其运营资金的需求,面临更高的企业倒闭风险,因此,第18C章及指引均对未商业化公司设有额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