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什么是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答复:起付标准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中自己要先承担的那部分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门诊或住院情况不同,起付标准也各不相同。

最高支付限额指的是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基本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

咨询: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答复:当前我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从以下两种方式中自主选择享受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待遇:

1.选择一次性缴费。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按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退休时未完成一次性缴费的参保职工,一年内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补发个人账户金、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一年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一次性缴费的年限不计发个人账户金,只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2.选择继续以在职职工身份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期间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3.不选择上述两种缴费方式的参保职工,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咨询:职工如何线上查询医保个人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余额?

答复: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职工医疗缴费,进行个人缴费情况查询。查询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收支和余额信息,也可以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