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鹰潭监管分局发布两则对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鹰潭农商银行”)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贷款管理严重违规,鹰潭农商银行南新街分理处和文坊支行分别被罚款30万元。

同时,时任鹰潭农商银行南新街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李鑫因对该行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时任原鹰潭农商银行文坊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张雷被给予警告,处6万元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鹰潭农商银行于2012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开业,是鹰潭市唯一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下辖18家支行,71个营业网点,注册资本约14.27亿元。该行第一大股东为鹰潭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81%。

2023年鹰潭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4.64亿元,净利润6378.11万元。截至2023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39.03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85.6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0.38亿元,不良贷率3.08%,拨备覆盖率153%和资本充足率11.69%。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