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百年光影》读后感

面对右派电影的“咄咄逼人”,左派电影也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张善琨于1950年退出旧长城后,总经理袁仰安便把公司改组为长城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称为新长城,从此长城从“右”转“左”,并在50年代被誉为香港国语片生产的“中流砥柱”。

五十年代影业公司是一家社会主义合作社式的公司,刘琼、司马文森、洪遒、王为一、齐闻韶、程步高、马国亮、舒适、顾而已、陶金等员工以自己的劳动力为资本入股,实行统一分配、多劳多得。

其经营模式对后后来的“兄弟班”公司(如“凤凰”及“中联”)有很大的启发。1952年初,由于大批影人返回内地,五十年代影业亦宣告结束。

凤凰影业公司的班底多来自五十年代影业公司。在1952年,五十年代影业公司的创办人如刘琼、舒适、白沉(因“永华工潮”而被香港地区政府驱逐出境,顾而已、陶金、孙景璐则响应内地号召北上,令公司解体。留下来的影人便组成了凤凰影业公司,由朱石麟带领拍摄电影。

新联影业公司在1952年成立,其其主持人廖一原为《文汇报》编辑主任。出品方面,“新联”吸纳了当时粤语影界的顶尖人物,如导演李铁、吴回、卢敦,演员吴楚帆、黄曼梨、白燕等,作品质量颇高,主题也非常本土化。

1956年8月,华侨影业公司在香港成立,领导人是“电影清洁运动”主将张瑛,资金则来自当日时知名的港澳殷商何贤(澳门特首何厚铧父亲)。

在一番乱战之后,本来电懋因为陆运涛的突然离世元气大伤,左派电影公司也因为国内的政策变化,生存艰难,邵氏在六十七年代成为香港影坛霸主。

但随着1970年,邹文怀离开邵氏,和何冠昌、梁风自创嘉禾,邵氏的地位开始受到强有力的挑战。

特别是嘉禾与国泰机构的合作,从此继承了国泰在东南亚最强大的发行网。在香港,邵氏有12间戏院,嘉禾也有10间基本戏院,在星马婆罗洲,邵氏拥有100多间戏院的院线,国泰机构在该地区也拥有现成的102家戏院。嘉禾节省了自己独立建设庞大院线的资金和时间,只需要在影片质量上下功夫打败邵氏。

同时,更和日本的胜新太郎共同在香港成立“嘉胜”公司。港片的市场,向来只是在东南亚地区发展,像东北亚的日本这么大的市场,总是插不进手。多年以前,邵氏曾尝试过,却因为香港明星在日本国内毫无群众基础而惨淡收场。

而嘉禾通过直接与日本公司合作,影片在日本的发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也为成龙、元彪嘉禾明星日后在日本的火热,打下了基础。

纵观六七十年代香港电影业,在资金与组织两方面都出现了较明显的变化。新马资金成立的“电懋”、“邵氏”及“光艺”三大院商先后登陆香港,在港建立电影制作基地,包办了生产、发行及上映三大环节,取替了“长城”、“永华”、“大中华”、“新华”等内地南下资金成立的公司。

充分的竞争促进市场的发育,到70年代,香港已成为东南亚乃至亚洲的出口基地,但伴随着其它国家“独立意识”纷纷崛起,港片也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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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湾地区最大的阻力并非来自税制,而是源于台湾地区严格的电检制度,凡内容敏感,诸如“非正统思想”、“宣扬迷信”、“描述罪恶过程过详”等,皆有被禁之危。所以,“邵氏”与“嘉禾”电影往往预备两个不同版本的拷贝,其一在港上映,其二则在修改过敏剧情后,才敢交与台方片商发行。

(2) 印尼政府为支持本土电影,抵制进口电影,在70年代中实行配额制度,逐年收紧进口电影的配额,进口电影便由1972年的766部减至1978年的100部。而在其中遭受最大影响的,显然是香港。

(3) 新加坡政府在1975年6月成立电影部门,为鼓励本地制作、限制进口电影,自1976年9月起,提高电影进口税。以当时一般的华语片卖埠新加坡的价钱30万元计算,其中10万元便被新加坡政府抽作税款。为避免买卖双方逃税而在文件上降低影片价钱,新加坡政府还规定利润超过一定数额后,利润的四成必须被收缴为税项。此外,新加坡的电检制度亦严重影响了港片的输入,以1977年为例,约44部进口电影便在新加坡被禁映。

(4) 马来西亚政府为保护本土电影工业、限制电影进口,引入了一系列的限额及关税。立法规定戏院必须交替放映外来及本土电影。此外,马来西亚政府还建立起专门放映本土电影的戏院及院线,保留国有化权利,让政府有权建立特殊部门统一管理外来电影的进口、运输及发行,而被政府认定为宣传大中华意识的影片也可被禁。以1976年为例,十多部港台电影便被禁映。为减少进口电影的流通量,电影的拷贝数目也受限制。

(5)泰国方面,政府投资局在1969年把电影纳人认可工业之列,直到1976年,泰国每年生产的电影约有70至80部,进口的华语片却有198部。同年,政府引入新法例,规定每一公尺进口电影需缴纳的税款由2.2泰铢激增至30泰铢,且要另从其票房收入中抽出35%作缴税之用,而本土电影则只需抽取25%的票房收人完税。香港电影输入泰国通常是港方片商与泰方院商直接交易,买方先付20%的订金,上映后才付足余款,新税制却大大打击了这种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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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内外交困的局势,再加上电视行业的兴起,香港影坛一度的大哥大邵逸夫,竟也萌发了退意。

邵仁枚在1983年中风,延至1985年逝世后,邵逸夫便孤军作战。1984年,“邵氏”将马来西亚地区戏院的70%股权易主。1985年6月,邵氏制片经理黄家禧离职,转投杨群的“银凤影业”。

8月,邵氏将旗下的四家旗舰戏院,翡翠、文华、黄金和宝声出租给富商潘迪生新成立的“德宝院线”,为期3年。同年,方逸华在港宣布,1986年的制片量由原来的30至40部减至6至8部部。11月,邵氏余下的10家戏院继续改投“德宝院线”,“邵氏院线”作为一个整体正式推出了历史舞台。

到了80年代初,许多独立制片班底相继被大公司与院线“招降”收用,院线公司的重要性愈加明显。以院线为基础的产销秩序亦慢慢被巩固起来,经营院线的公司成了电影制作的投资者。除了租用邵氏院线的德宝以外,嘉禾、金公主、左派的双南院线,纷纷组建了自己的阵营。

嘉禾公司在六七十年代的电影制作量不及邵氏,但其发行业务却十分活跃,平均每年发行10多部电影,有剩余档期成为独立制作电影的重要上映窗口。在电影制作上,“嘉禾”主要扮演投资人及贷款人的角色,很少直接参与创作及制作管理,风险则由制片人承担。自与李小龙合作后,嘉禾实行包底分账,给演员一笔基本片酬之后再分红,也因此诞生了李小龙的“协和”、许冠文的“许氏”、洪金宝的“宝禾”、成龙的“威禾”等众多卫星公司。

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是九龙建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61年,股东的班底是九龙汽车(后来易名为九龙巴士公司)的股东及其后人,主要的董事及管理人员多来自郭炳联、伍兆灿、余树泉及雷觉坤四个家族。“九龙建业”还操控了香港四大家族之一的、新鸿基地也产发展有限公司29.77%的股份,由此可见雷氏与郭氏两大家族有着密切的经济齐联系。

早期雷觉坤以旗下的几家丽声、乐声凯声、华声戏院为基础,再租用或以合约形式联合十多家戏院,在1980年成立一条专门上映华语片的金公主院线。

有别于嘉禾,金公主起初是纯粹经营院线业务,并不染指电影制作,影片发行仍依赖思远、协利、兄弟、立人等公司,如1980年的《神驹古刹》、《南北腿王》是由缤缤公司发行。《疯狂大老千》则由奋斗公司发行。为吸引片商排片,雷氏把以前影片不达最低票房,片商需包底的惯例取消。

但由于嘉禾声势强盛,独立制片公司出品的影片排不上嘉禾院线才转往金公主院线,因此金公主的弱点就在于片源不稳定,也被业内讥笑为“玻璃院线”。金公主在1981年起扩展制片业务,先投资控股新艺城,后来更直接成立金公主直属制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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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南院线以内地资金为主,多上映内地摄制的电影,尽管有剩余档期,香港片商却望而却步,不敢把影片排在该线,以免被中国台湾地区扣帽子,或被台湾地区有关当局制裁,连累旗下电影不能输入中国台湾地区市场。

最惹争议的例子便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的缤缤公司,该公司由专营新潮时装和牛仔裤的缤缤时装公司的叶志铭成立(叶玉卿哥哥),推出的名作有《跳灰》、《狐蝠》、《墙内墙外》等电影,在“丽声院线”上映,其中,《跳灰》的票房更突破400万大关,成一时佳话,其电影歌曲《问我》和《大丈夫》也风行一时。

“缤缤”见电影有利可图,遂兼营发行工作,加上本身时装生意所需,便成立了广告公司,从台湾大量购买影片,在香港代理发行,结果引起嘉禾院线的排挤,又与金公主院线闹翻,缤缤影业所签下的20多部台湾影片,皆无法排得档期在港上映。

迫于形势,缤缤影业乃自行租用一向片源不足、档期较疏落的左派双南院线,亦由此遭香港右派的“自由总会”强烈谴责,被台湾地区抵制。最终不得不被远东集团收购,易名为华都影业公司,由远东集团董事长邱德根掌管,才得以继续经营下去。

由此可见,片商或发行商在左派院线上映,代价实在不小。同样,左派影院为解决片源不足的问题,也遇上重重困难。这亦有助于解释双南院线、梁李少霞的珠城制片、夏梦的青鸟电影等机构为何在1979年后积极支持电视导演方育平、许鞍华、麦当雄等独立电影人,既看重他们的才华,也有扩充片源的考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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