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好心救下在马路上乱跑的小女孩,却被女孩家属暴打致13根肋骨断裂。这是为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7年5月7日,进城务工的舒大爷骑着自己的三轮车送货,正在路上走着,远远的看见了马路中间竟然站着一个小女孩儿,马路上汽车来来往往,十分危险。

舒大爷赶紧将三轮车停在路边,走上前去把小女孩儿从马路中间拉了回来,嘴里还询问着“你家里人呢?怎么自己在马路上这么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还没得到小女孩儿的回答,就被赶来的一个女人的大喊声打断了,女人冲着舒大爷大喊着“你放下我女儿!你这个人贩子!”

还没等舒大爷反应过来,一辆黑色轿车停在了他面前,车上下来两位彪形大汉,手里还拿着棍子,不分青红皂白,对着舒大爷就是一顿暴打。

周围的群众没弄清怎么回事儿,只是在女孩儿家人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舒大爷是“人贩子”,带走了他们的孩子。

因为大家对人贩子都十分痛恨,于是谁也没有阻拦这起暴力事件。很快,警察来到了现场,此时舒大爷已经被打得倒地,不省人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后经医生检查,舒大爷两侧13根肋骨被打断,大小便失禁,其他的肾脏器官也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而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舒大爷并不是人贩子,而是好心帮忙救助小女孩儿,没想到却遭此不测。

女孩儿家属知道真相后,感到十分后悔,不仅连连向舒大爷道歉,还主动拿出了10万元弥补舒大爷的损失。

然而舒大爷心里却不是滋味,没想到自己好心助人,不仅被误解,还被暴打,让人心寒。

舒大爷最终没有接受家属的道歉,而是要求警方依法处理。

两名打人家属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案释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到底该不该见义勇为?

2、“一言不合就出手”到底该承担何种责任?

3、女孩家属被判8年有期徒刑到底重不重?

一、本案中,舒大爷的做法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行为。

相信通过今天的案例,大家对于见义勇为或许又产生了一定的胆怯心理。近些年来,社会新闻上关于见义勇为却被“倒打一耙”的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很多人在面对“扶不扶”、“救不救”的时候,都会犹豫一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实,我国《民法典》为了给见义勇为的“好人”撑腰,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为了鼓励和认可见义勇为行为,明确规定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些法律条文都在明确的告诉大家,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行为是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的,是当今和谐社会所提倡和鼓励的。

二、本案中,小女孩儿的两位家属,在没有问清事实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方式动手打人,让无辜的舒大爷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严重打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冲动,一些人动不动就动手,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样的行为很明显是违法的。“一言不合就动手”的行为或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就像我们今天案例中的两位家属一样,不仅动手,还下了死手,导致舒大爷13根肋骨断裂,由于主观上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客观上又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侵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犯罪中,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民事双重责任,就是对暴力解决问题的惩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本案中,对于两位打人者的判刑,很多人认为有一些畸重了。其实不然。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属于本罪的加重情节。本案中后,舒大爷被打得13根肋骨断裂,很明显已经达到了重伤程度。

根据故意伤害罪三到十年的量刑幅度,判处其8年有期徒刑,是基于两人犯罪情节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所做出的比较适当的判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通过这个案件,笔者想说,冲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冲动的结果就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虽然家属确实孩子不见了心急,但是一上来就认定别人是人贩子而下死手,也是不可取的。

我们一定要吸取今天的案件中两位打人者的教训,遇事还是要先问清事实的,不能盲目用暴力解决问题。

舒大爷的遭遇值得我们的同情,大家在同情舒大爷的同时,也不要对见义勇为产生抵触和胆怯。

见义勇为始终是我国社会崇尚和弘扬的重要美德,而且有《民法典》撑腰,我们可以放心见义勇为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