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无论大小,都是由公司制度和老板管理的,也就是说,明着看是老板在管,实际是公司制度在管理, 越是大的公司,制度起的作用越大,老板越是退居其次;

同样,越是小的公司,老板越是靠前,制度许多时候几乎隐约不见。

从公司大小来看,这说明,如果想要把公司做大,一定要最大效应地发挥制度的作用,要不,那么大公司为什么更多都是制度而小公司却更多是人在管呢?

我们在专栏前面的文章里多次提到过公司制度,可以这么说,公司制度就是是老板的化身,也是老板最可依赖的一个免费的员工。

韩非子还明确指出,对于君王来说,如果君王的能力一般般,那么他只要忠实地执行“法”,就可以保证江山永固了。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谓的“法”,其实就是君主的护身符和最得力的贤臣内助,这里的“法”对于公司来说就是制度,所以老板们一定要善用公司制度这一法宝,既然制度有这么大威力和作用,而且还不花一分钱,为什么不把它发挥最大的作用,让它更好的帮你管理和赚钱呢?

好了,今天的文章主题比较鲜明,那就是和老板们谈一谈,老板们该如何设计和应用公司制度?如何更好地让公司制度为你服务?

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取法韩非子关于“法”的观点,韩非子是法家集大成者,由他来解释法,可能再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了,我们对照他在“法”上的深邃观点,为大家解说一下公司制度的设定和使用。

在前面文章里,我们多次零星的提到“法”,那么这一篇也算是对韩非子主题思想“法、术、势”中最重要的“法”的部分的一个总结了,请老板们认真阅读。

1、“法”否定儒家的仁义、德治、否定礼

这是韩非在“法”上最鲜明的观点了,所有法家的思想,原则上好像就是要破除和否定儒家、墨家的仁义、礼让和道德;所有一切关于人本身的品德问题的东西,都要在“法”的面前让路。

那么我们可以简单理解: 只要一个老板不再用情,他的管理水平就会马上提高!他就会从一个弱者到强者!

这一观点有些尴尬,但现实就是如此!

所以我们许多时候都会发现,你孜孜以求和苦苦追寻的东西,就是破除和扔掉从儿时就接受到的那些全社会都公认和称颂的东西,比如人的善良,道义等等,这真的是一个颠倒的世界,这么一说大家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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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这一观点我在前面解释得非常多,用最简单的话说,那就是法就是法,情就是情,法是无情的,要么要法,要么要仁义道德,这两者是完全对立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管理就是管理,没有丝毫人情可讲。

大家可以看到,许多历史典故和大型公司管理实例中,都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点,比如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比如建国后张青山、刘子善的案等,他们都遭到了“法”的无情处罚,“法”不容情,这样才能树立“法”的威严,不然,那么“法”只是摆设。

治理天下如此,治理公司同样如此,如果一个老板老是用情动人,用情立事,这样的公司是很危险的,也是没有威慑和战斗力的,许多事情一旦发生,那时候已经晚了。

许多老板总是事到临头才有悔之晚也的悔恨,但老是改不了,这都是因为我们在以前接受过许多并不利于公司管理的教条和仁义思想的洗礼。

可能就像有些人讲的那样,这个社会是有两套规则在运作的,一套是仁义道德那些好听的、光鲜的、无限崇高的;而另一套就是赤裸裸的人性;可是,许多人,尤其是本性善良的人,都自发地选择了第一套。

这可能就是许多诚信、憨厚而品德高洁的老板们的悲哀,他们自认为自己在向这个世界传递真善美、传递慈悲,可现实回报他们的,却是冰冷闪亮的屠刀。

关于否定道德,不光是老板不应该用道德,仁义,而且还要应用到对员工的要求上!

在我们前面关于用人原则中,大家应该还记得其中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用人不要注重员工的人品、道德、诚实、善良等等,这些事实上都是老板在用仁义道德治理和人情治理公司,而不是用法治。

法家思想要求老板们,用法令(制度)来规范员工,你需要挑的是人才,是真正拥有一技之长的人,而不是选择有道德、诚信、善良和自己觉得熟悉、靠谱的人。

因为以前就这一点都有详细阐述,今天我们每一点都只是点到为止就好了,那么我们总结一下这一条就是:

公司制度的建立,应该是严肃的,里面体现的是严肃甚至冷酷的条例规章,不能把那些仁义道德的东西混淆于其中。就像女强人董明珠说的那样:制度就是制度,管理就是管理,哪里有什么人情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