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8单位联合出台《“宁静守护”噪声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提供行动指南。

《方案》要求,此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整治重点将聚焦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等工业噪声;建设单位未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运行时,未按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等交通运输噪声;以及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等相关社会生活噪声。

此次行动持续到8月31日,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认真总结综合治理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对普遍现象、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长效巩固,防止问题反弹。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作者 | 吕卓然

编辑 | 吴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