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继续以身试法 二次酒驾

结果把自己“喝进了”拘留所

二次酒醉驾案例

4月15日,怀集公安交警在怀集县河南中路大桥下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驾驶员梁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9mg/100mL,警员立即带梁某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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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警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梁某于2021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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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梁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

交警部门的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以后的任何时间

被再次被查获酒后驾车

都属于“二次酒驾”

需要付出更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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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酒醉驾早已是

肇庆公安交警的常态化工作

百日行动期间

已经有多人因二次酒驾被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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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小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平安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