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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指尖办”的落地,公积金提取变得越来越便利了,不管是购房租房还是缴交物业费,都可以凭相应的票证提取公积金,但一些“有心人士”也因此打起骗取公积金的主意。近期,我市违规骗提公积金的案件时有发生,市民们不仅被黑中介骗走了“服务费”,还把自己变成了“老赖”,涉嫌犯罪。咋回事呢?

在近期审理的案件中,市民姚某因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便找到中介协助自己准备相关材料。后续姚某成功通过服务窗口审核,并提取了5万元公积金。但短短一个月后,管理部门就发现了其中猫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人 彭娜:发现贷款合同和还款清单是虚假材料,我们中心联系他本人限期责令退回提取的余额,在公积金系统把他记入黑名单,向他的单位进行了书面的通报,也把相关的材料移交了公安机关。】

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市发现了多起类似的案例,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当大家认为拿到公积金就“安全”的时候,一轮又一轮的审查让不法分子难逃法网。

【市住房公积金窗口组长 刘艳玲: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是通过共享平台查询个人的房屋信息、婚姻情况等等,接下来人工复核,我们会定期对相关提取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积金的资金安全。】

瞄准市民口袋里的公积金,不少中介也愈发猖狂。最近,我市不少地方都出现了小广告,中介企图通过协助骗取公积金等方式,将原本不需要任何服务费用的公积金提取业务变成了他们赚钱的工具,形成“黑色产业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人 彭娜:我们发现的一些中介广告,主要是在雪糕筒上、宣传小卡片、电线杆上。据了解,中介费用可能高达45%的比例。其实现在办理提取业务不需要任何手续费用。如果通过中介的这种方式去提取,损害的是自己个人的利益。】

对此,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只要符合条件,市民可以直接通过服务窗口、银行办事网点、微信公众号免费办理提取业务。用伪造材料、虚假交易等形式提取公积金,触犯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条例,将面临刑罚和经济赔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审计部部长 杨万飞:对于违规提取资金的,将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实施联合惩戒。】

【市住房公积金窗口组长 刘艳玲: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存在侥幸的心理,利用虚假材料或者其他手段提取公积金,不是说到账就已经没事了。我们后续会继续对可疑的这些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存在问题,我们也会予以追查。】来源:无线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