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五千余字,重现80年代农村姑娘的婚恋成长故事,从那种淳朴的爱情观中获取一丝感动。为了增加可阅读性,部分情节做了艺术化加工,请注意甄别。

1968年,我出生在湖南益阳的一个偏远山区农村,我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虽然是女儿,却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宠爱,即使后来有了弟弟,我也并没有被父母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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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村上的赤脚医生,虽然平常都是和乡亲们一起出工干活,但在地方上还是很有点名望。或许也是去县里参加过几次集中培训,父亲的见识也稍微远大一些。

到我长大开始读书时,时间已经来到74年了。我们当地还是搞生产的大集体,人们习惯于埋头苦干,对山外面的事似乎并不这么在意。

但父亲不同,自从我上学开始,父母就一直在我耳边“念紧箍咒”: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考上中专,那样才能做一个有用的人。

而我到底也是个女孩子,生性也确实比较乖巧,虽然很受父母的宠爱,但身上并没有什么骄躁的毛病。

小学开始,其他人家的孩子,父母一般都会安排点家务或者小活计让你做,我父母却顶多让我煮煮饭。

但我还是自会自己主动帮着做点其它家务,什么洗衣服叠衣服之类,农忙的时候还会下地去割稻谷。

加上我的成绩不错,于是,一直以来,我基本就是乡亲们在教育自家孩子时说到的“别人家的孩子”。

到我上初中了,懂得的也就更多,也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一些不清晰、但总有点方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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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父亲“职业”的影响太深,我对当医生特别向往。再加上电影《白求恩大夫》里高大的形象,我心里就暗暗决定,初中毕业后一定要去读卫校当医生。

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年代,像父亲这样的赤脚医生,给别人看病时就全靠一双手和眼睛,顶多还有个听诊器。需要的药也是从卫生院领来的为数不多的几种西药,而且都很贵,乡亲们更愿意吃中药。

于是,父亲不但要给人看病,一有时间还得自己背着竹篓上山挖药。

每年的秋冬两季,乡亲们都在出集体工搞水利什么的,只有他不需要参加,背着竹篓悠哉悠哉进山去,不到天黑绝不回来。

耳闻目染,只要一放假,我也会陪着父亲进山采药,父亲并不反对我这个丫头跟着,甚至颇有点家学渊源的自豪。

在父亲耳提面命的熏陶下,还在上初中的我,已经基本能认得全常用的中草药了,甚至在心里还有了粗略的概念:哪个山头会更容易采到哪种中药。

85年的中考,我的成绩果然不负众望,以我们乡中学第一的成绩考上了中专,我报考的是地区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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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卫校之后,父亲的熏陶确实给我带来了很明显的好处。

我们虽然是中西医并重的班级,但更多还是偏重于中医,这样一来,我从小学到的那些知识就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卫校学习的三年里,我的成绩一直都名列前茅,于是也受到了老师们的器重,好几个老师都对我另眼相看。

86年7月,我卫校毕业分配,不出意外地分到了我们乡卫生院,这也是我们那一届所有同学的去向。

因为我们那一届招生的目的很清晰:“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这个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目标。

很多同学都有点失望,认为自己好不容易考上了卫校,想不到学习三年之后还是要回到农村。

但我觉得无所谓,或许也是我骨子里更恋家的缘故。回到老家,虽然乡卫生院条件简陋,但我同样也能治病救人,同时还能更近距离地陪伴父母,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但我还是太年轻,变化远比计划要快,我到卫生院报到的当天,院长就告诉我:组织上安排你去伍家仑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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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顿时如同把我打入冰窖。

作为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我虽然没去过伍家仑,但那是个什么地方,在我心里可是一清二楚。

而所谓的伍家仑分院,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小诊所,规模也就和我家里的合作医疗点差不多,只是一直由乡卫生院派两个医生去管理。

伍家仑是我们乡最偏远的一个村子,离乡镇府所在地大概有将近30里的山路。那一片大山里,沿着一条小溪分布着四五个村子,大概有两千多人吧。早些年缺医少药严重,前几年才开设了那么一个“分院”。

但不管我自己愿不愿意,我还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去伍家仑。倒是父亲显得很坦然,看到我闷闷不乐的模样,一反常态很严肃地对我说:

当医生的人,哪里能讲究那么多?别说就是偏僻点,要是换作战争年代,医生不也照样要治病救人吗?

为了表示对我的支持,父亲甚至还把家里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了我,让我买了一台女式凤凰牌自行车,无非就是为了让我别走得太辛苦。

我骑着单车“上任”了,到了伍家仑分院才发现,我的工作环境是多么的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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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三间的木房子,地上铺着木地板,顶上也由楼板隔出来一个阁楼,人走在楼板上,总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一楼是诊室加药房,二楼则是我和另外一个女医生的卧室。

分院甚至没有自己的厨房和厕所,全部得去隔开二三十米外的片小学“搭伙”。

在分院干了两年的那个“前辈”,很是和蔼地安慰我,说这里的人都很好,你在这里苦干三年就能离开了,你还这么年轻,三年很快就过去了。

大姐在我和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里却透露出对山外的向往——这是她在这里的第二个年头,明年、她满三年就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心里的牢骚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尽管我确实不喜欢这里,但毕竟也是农村人,条件简陋点也很快能适应。更主要的是,伍家仑这里的乡亲们给我带来太多的震撼。

我“上任”的第一晚,村长就在片小学的操场上召集了一个村民大会,全村所有的人都来了,大多数人甚至都不用凳子,直接席地而坐,要不就是捡一块石头坐着。

村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还把我请到台上让大家认识了一下,弄得我这个大姑娘面红耳燥。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伍家仑当“驻村医生”的日子。驻村医生这个头衔,可还是我自己给自己封的。很多年以后的今天,这个头衔似乎真的出现在某些村卫生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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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叫伍家仑分院,但我们面对的是附近几个村的乡亲。谈不上很忙,但每天都还是有几个病人。

如果遇到病情重一些的,就会建议病人立即去卫生院,有时候甚至还得连夜护送出山,而我的那台自行车,就曾好几次替代过“救护车”了。

不到两个月,我和伍家仑的乡亲们就混得相当熟了。没有病人的时候,我就会在附近的山路上转一转,有时候也会和附近几家的大婶拉拉家常。去得最多的,当然还是最近的邻居——片小学。

这是一个同样简陋的学校,和我们分院一样面对的是五个村子的适龄学生。于是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三个老师负责教五个年级,其中两个年龄老的是本村人,唯一一个“国家老师”则是邻村的。

每天放学后,学校就空荡荡的寂静,却成了我最喜欢去的场所。再说了,我和同事大姐还得来这里自己做饭吃呢。

每天吃过晚饭,我最喜欢坐在操场旁的一块大石头上,看着下面潺潺流淌的小山溪。

一般来说,晚上基本没有什么病人的,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做我自己喜欢的事。

而我做得最多的就是看书,既有父亲以前不知道从哪里找回来的那些手抄本,也有我自己上卫校后,学校发的自己买的现代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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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像流水一样过着,转眼就是新的一年,也就意味着我在伍家仑分院度过了半年之久。

开春了,我依旧还是重复着前一年的日子,几乎每天傍晚都会在学校的操场上看一阵书。不过,我不再是孤独的,因为我多了一个小伙伴——一个刚启蒙的小男孩。

但小男孩应该有点怯生,总是离我那么两三丈远的样子,趴在一块青石板做成的洗衣台上写作业。而每天都是等到她的作业快写完了,就会有一个大婶过来接她回家。

原来,小男孩叫小坤,家里还在一个家贺家仑的村子,离这里大概有一两里路的样子。

见得多了,我和小坤就熟悉了。看得出来,小坤的家里还是挺穷困的,身上穿的衣服也破破烂烂,那个接他的大婶就是他母亲。

既然熟悉了,我就有意无意地去和小坤说说话,有时候甚至走过去辅导一下他的作业。

令我很兴奋不已的是,小坤虽然其貌不扬,但在学习上显露出很不错的天分。甚至一度让我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恍惚又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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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无意间问起小坤家里的情况,为什么每次都是他母亲来接他,小坤总是语焉不详,只是大概知道,他父亲早就不在了,原本还有个大哥,可自己也几年没见过了,家里就只有他们母子。

大概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小坤成了他们年级的第一名,拿到了一张鲜红的奖状,很是兴奋地跑到我面前说:医生老师,我考了第一名。

虽然是一个片小学的“状元”,含金量并不大,但我还是衷心为小坤感到高兴,说了很多表扬的话,甚至还特意带他去代销点买了几颗糖。

但第二天,我竟然没有见到小坤,放学了,我依旧在操场一头看书,总觉得身边少了点什么似的,四处打量才发现,今天竟然没有见到小坤。

对于成绩好的学生,无缘无故旷课是不存在的,这一点我自己深有体会。也许是出于职业病的缘故吧,我心里不由得一紧:难道小坤病了?

心里这么一想,连看书的心思也没了,干脆放下书,骑着自己的单车朝贺家仑方向走去。

一两里的山路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很快就到了贺家仑,随便问了一下就找到了小坤家。

两间低矮的茅草屋,上面还盖着一层杉树皮,这是我们当地山里人家见怪不怪的“装饰”,我在门口叫了一声小坤,才听到她母亲在里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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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坤从屋里出钻出来,脸上手上都是黑兮兮的,一眼看去以为是从灶膛里冒出来。

小坤倒不显得尴尬,咧着嘴超威笑了笑,甚至还不忘叫了一声“医生老师”。

我弯下腰问他今天为什么没有去上学?小坤不好意思地摸着头说:妈妈病了,我得给她做饭。

听说屋里有病人,我便没有再问,直接就进了屋,因为自己本来就是医生嘛。原本以为是小坤病了,想不到竟然是他家的大人,既然来了当然不能置之不问啊。

小坤的母亲躺在床上喘气,我只是瞧了一眼就敢断定,她肯定是哮喘病发了,用我们当地的俗话形容,她肯定是有底子病的。

果然,简单几个问题一问,一切都和我的直觉吻合。小坤妈说话都是断断续续的,我知道,这样硬扛肯定是不行的。

但她并不肯去医院,说自己没钱,去年小坤生病买药都是找村长借的钱,到现在还没还上,自己是大人,挺一挺就过去了。

我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她家屋头的菜地里有一块大葱,于是就有了个想法,在地里拔了一把葱回来,洗干净之后留下葱头。

又在路旁找了一些草药,拿回去用擂钵杵烂了,让小坤找了块旧蚊帐布出来绞出了汁,让小坤的妈喝了半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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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完这一切,然后又骑着单车回来拿了点西药送过去,这么一折腾,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回到分院,连澡也不洗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小坤就在我们分院门口朝我挥手,脸上全是笑容,很是灿烂地对我说:医生老师,谢谢您,我妈妈出的赢气了。

在我心里,这件事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象,毕竟作为医生,这样的行为顶多就是举手之劳而已,更何况是一个自己挺喜欢的孩子的母亲呢?

从那后,我和小坤基本每天都会一起读书,只不过,有时候我会故意早一点,骑着单车送一下小坤,免得他身体不好的母亲走山路过来接他。

一转眼要放暑假了,有一天下午,我和同事大姐正在分院里整理药架。突然来了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一进门就在问:请问小娟医生在吗?

我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出来,这才看到来人是个穿军装的男子,年龄应该比我大一点点。

我还以为他是来买药的,便随口问他有哪里不舒服,对方却爽朗地笑着说:我叫大坤,是小坤的哥哥,不是来看病的,而是也特意来感谢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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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明白自己弄错了,也不知道怎么,一向波澜不惊的我脸上竟然红了一下。

要知道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当兵的人在年轻女孩眼里可是相当崇高的,我也未能免俗,尽管对方是来感谢我的,却还是有点莫名的紧张。

大坤向我说了一大堆的感谢话,既有上回给他母亲处理哮喘的事,也有平常帮助小坤的事,反正说来说去就是要怎么表示感谢才好。

最后我拗不过,只好答应第二天去他家吃顿饭,大坤才肯离开。

第二天放了学,小坤蹦蹦跳跳地来到分院叫我,说大哥一早就吩咐了的,一定要把医生老师请回家去。

我依旧骑着单车搭着小坤,顺带带了一些治哮喘的药放在身上,到时候送给小坤的母亲,留在家里也能应急。

大坤准备的晚餐不是特别丰盛,但显然是尽力而为。即使是在家里,他身上依旧散发出那种凛然的正气,坐得时候端端正正,虽然五六月的天已经挺热了,衣服还是穿的整整齐齐,让我有种不得不佩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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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坐在一起边吃边聊,我也多少掌握了点大坤的情况。

原来,他入伍已经五年了,今年顺利提了干,这是第一次回家探亲,一进门就听母亲和弟弟说起你帮忙的事,这不就赶着要来表达谢意了。

吃过饭,大坤又主动送我回分院,因为天黑了的缘故,他帮我推着自行车,我们只能边走边聊,等走到分院了,我心里突然涌起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

看得出来,大坤对我也是很有点意思,只是毕竟还接触不深,当然不能过于冒昧地说什么。

大坤的探亲假只有半个月,临走前只问了我一句话:你有男朋友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含羞地摇了摇头,他却笑呵呵地朝我挥手说:你别急着找就行了。

他回部队了,我依旧继续着分院平静的日子,但很快就收到了他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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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开始,我们都只是在书信中畅谈自己的理想和未来,也聊聊彼此的兴趣与爱好。

慢慢地,随着书信的频繁,了解也飞速加深,我们终于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说起来还真好笑,从我们确定关系到结婚之前,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有拉过。

88年国庆,书信来往恋爱了两年的我们结婚了。

但大坤一直在部队发展,开始的几年,我们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幸好有小坤这个小叔子和婆婆陪着,我并没有感受到太多的寂寞。

95年,大坤转业回到县里在公安局上班,我的工作也调动了,从去医院调到了县城。而我们的孩子才三岁,但我们还有个15岁的小叔子,一直跟着我们生活在一起。

几十年过去了,我们一家都生活在县城,小坤后来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也回到了县里。

如今,我也马上就要退休了,回想自己平凡的一生,我可以真心说一句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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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坤的婚姻,不如别人的浪漫,但有别人羡慕的平淡与温情。这一生,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