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救死扶伤的救护车,却因交通事故夺走了无辜的生命,这出人间悲剧让人唏嘘不已。一场急救车撞轿车事件,到底反映出哪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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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辽宁大连上演了一幕令人心痛的事故。一辆闯红灯的120救护车与横向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 1 名医护人员当场死亡,1名患者经抢救无效离世,驾驶员也不同程度受伤。一瞬间,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化作冰冷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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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是驾驶技术问题,要加强急救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也有人认为,是救护车闯红灯在先。急救车承载着抢救生命的重任,在紧急情况下免不了闯个红灯抢个黄灯。无可厚非,但这并非肆意妄为的理由。急救不是任性,救援更不是狂飙! 这需要管理部门拿出硬措施,对医护驾驶员进行专项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术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还要制定明确的急救车路权规则,给人性化闯红灯亮绿灯留空间,但对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只有双管齐下,才能还急救车一个快速畅通的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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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轿车不让行也有责任。诚然,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该让行一步。但试想一个普通老百姓,在绿灯通行时被横冲直撞的飞车吓到,一时慌了神,反应慢半拍很正常。 指望所有人临危不乱,未免有点理想化。交通参与者都应恪守规则,这样才能避免悲剧。急救部门除了内部整改,还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协同,科普应急避让常识,营造全社会礼让救护车的氛围。要让更多人知道,在听到救护车鸣笛时该怎么让行,遇到事故现场该如何自救互救。这既能给急救车多一分钟,也能给自己多一条生路。

网友评论:

我记得交规里好像写的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特种车辆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而不是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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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车祸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救护车闯红灯,而另外那个车的司机只知道看信号灯,不知道救护车可以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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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限制,并享有一些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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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最后小编想问:频发的急救车交通事故,根源究竟在哪里?如何从个人和社会层面避免悲剧重演?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信息:《辽宁大连一辆急救车闯红灯时被撞翻多人受伤》--新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