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一个人犯下累累罪行,天怒人怨,最后免不了落得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下场,留名也是留臭名,昔日的“辽沈土皇帝”刘涌被执行死刑前,还对自己翻身抱有希望,但他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审判,2003年12月22日上午,辽宁省锦州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结果宣布了刘涌的结局: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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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出生于辽宁沈阳的刘涌似乎骨子里就有一种自觉可横行天下的肆无忌惮,家族给他提供的条件足够他无忧一生,然而,刘涌却没长成父亲期盼的样子,只读了初中便开始混社会,带着一帮小混混逞凶斗狠,肆意妄为。家里将他送去参军后,刘涌仍然没改本性,反而变本加厉。

要当“大哥”,就得有钱,要想有钱,就得做买卖,在时代变化中意识到这一点的刘涌,因为一次家乡水灾救下了一名男子,收获初始资本。对方不仅将女儿嫁给他,还为他提供了资金,此后刘涌便开始靠开超市起家,走上了黑商结合的不归路。

在这个过程中,刘涌的嚣张逐步显露出来,1989年时,还未成大气候的刘涌便因为怀疑女友和演员宁某暧昧,不由分说带着手下的小弟宋健飞等人将其一顿痛打,宁某受重伤,脾脏被摘除,这是刘涌和他背后犯罪团伙最早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不要说普通人,演员,就连袭警,刘涌也只当小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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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的一天,刘涌一行人用猎枪击伤沈阳市某派出所副所长刘某,事后刘涌逃之夭夭,凭着家族过硬的关系网又避开一劫。深谙“江湖之道”的刘涌,于1995年创办了嘉阳集团,表面做着房地产、娱乐、餐饮、服装等正经生意,实际却借此构筑起了他说一不二的黑恶集团。

网罗打手、非法持有枪支、与其他黑道人物“争锋”、以“地方一霸”的姿态欺压其他的商家、指挥手底下的人员打砸商铺、强买强卖、暴力拆迁、殴打业主、恶意竞争......这些都是刘涌惯做之事,嘉阳集团鼎盛时拥有3000多名员工和20多个下属企业,壮大十分迅速,依靠的无非是刘涌强大的势力。

嘉阳集团创办的同一年,刘涌欲霸占中街沈阳双兴购物中心开超市,于是指使手下人员毒打购物中心经理吴某,跟到吴家持续骚扰、威胁,逼得吴某不得已将装修好的470平方米门面房“转租”给他,为了装修门面吴某花费了200多万元,事后刘涌只是轻飘飘地丢了5万给吴某作补偿,这5万还是从其他人那里勒索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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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经商从不怕前面有障碍,和其他黑道人物竞争也是无所顾忌,孙树鹏、李俊岩等与刘涌争斗,不是落了下风被迫躲藏,就是生生被枪打瘸了腿,刘涌凶狠之名,越发人人畏惧。

据统计,1995年末至2000年7月初,刘涌或授意手下人员,或亲自参与的犯罪行为多达47起,他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扩大,为非作歹的底气越来越足,当刘涌想做烟草生意,竞争的商户便遭了殃,铺面被砸烂,人也被打伤;刘涌圈了3.5万平方米的地准备在沈阳建设属于自己的嘉阳广场,请来天王刘德华开演唱会壮声势,因不满其表现便掌掴软禁。

或许是陶醉于“土皇帝”呼风唤雨的地位,刘涌的行为随着时间推移似足了古代暴君,被他针对过的人不限于明星、教授、商户、公职人员,2000年,刘涌曾找一个算命先生为自己算吉凶,那算命先生说话相当耿直,直言刘涌面色不正身体不好,惹得刘涌不快,随后算命先生就遭他手下扎了15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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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横行多年的黑老大忽然想起来算自己的前途命运,自然是因为多行不义,隐隐能觉出早晚有清算的那一天。

2000年,关注他许久的沈阳警方开始部署抓捕行动,刘涌心知不妙,当年7月,他带着心腹和妻子收拾细软准备逃去外国,但边境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刘涌落网,落网之际他吞服大量安眠药试图一死了之,无奈警方尽职尽责将他送去抢救,这条命暂时捡了回来,该接受的审判少不了。

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被依法提起了公诉。《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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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要承担组织全部罪行的责任,经查,在他的参与和指挥下,组织成员持刀持枪故意伤害致1人死亡,5人重伤,4人严重残疾,8人轻伤,故意伤害最高可至死刑,遑论刘涌还身犯数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只有死刑和他适配。

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涌不服上诉,省高院改为死缓,但此案最后惊动了最高法,2003年12月22日上午,再审后,最高法撤销辽宁省高院对刘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及决定执行的刑罚部分,维持了死刑的结果,决定对刘涌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

判决下达后,刘涌面如死灰,他心知一切都尘埃落定,自己命不长了,不知当时刘涌是否想到过“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古语。宣判当天刘涌被押赴刑场,临行之前,他和自己的亲友见了面,要了两支烟,喝了一大口白酒,简单说了几句告别的话,让他们往自己镣铐处塞了一块钱。

临死还迷信“买路钱”,其实走到这一步完全是他咎由自取,多年来制造的累累罪恶,就注定了他上天无路,入地狱也无门,钱能买到很多东西,但永远无法垄断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