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行电子警察系统

管理道路交通的通告

为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强化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道路通行率,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部分道路路口建设了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在“崇州市桥东路与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崇州市三江收费站交叉路口”设置了违法抓拍设备,进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反限制或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绿色低碳出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依法处理。上述电子警察设备拟定于2024年5月31日0时起正式启用。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崇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