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一句这样的诗:“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人生起伏不定,谁也猜不到下一刻会有怎样的意外突变,这种突变又是福是祸,是会带给自己全新机遇,还是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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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现实生活中,前一刻还好好走在路上的人,下一刻就可能被车辆撞飞,前一秒还充满欢庆气氛的活动现场,下一秒就可能发生严重的踩踏事故,人的生命是这样脆弱,受伤和死亡都难以预料,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人世,在最后一刻到来之前更是猜不到。

2018年,广东韶关市的一处烂尾楼内就出现一名死得非常奇怪的男子,经法医鉴定他符合外伤性结肠穿孔致结肠、小肠坏死,腹膜、肠系膜广泛急性炎导致感染性休克死亡。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他的肛门受伤,引发了后续的变化导致死亡,他自己不会对自己这么干,是谁要用这种方式让他死去呢?

时间回到2018年4月17日下午6点,一个叫吴某的男子向韶关市曲江区警方报案说自己的室友王某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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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案无关

事实上,这不是吴某第一次报案了。前一天早上,吴某已经报过一次案,他说,自己住的地方来了个奇怪的男子,这名男子伤害了王某后便跑走了,王某受伤之后情况看起来不太好。

接到报案的警方立刻赶往现场,同时通知了某医院的医生,医生也很快到达吴某住的地方对王某进行了检查。

当时王某的身体检查之后没显示出特别恶化的情况,也就没有被即刻送去医院,不过王某伤情还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因为他的伤在肛门处。王某这人看起来脏兮兮的,明显生活条件较差,和他同住的吴某说是一个陌生男子伤害了王某后跑走,那这可能涉及社会上的纠纷。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时,第二天下午,吴某又急匆匆跑去找警察说王某死亡,希望能尽快抓住那个伤人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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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论是谁伤害了王某,这种伤害行为既然已经造成了死亡后果,那就不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而是刑事案件了,为了将真相查清楚,吴某需要配合调查。

王某受的伤非常古怪,让警方也感到很费解。如果王某是跟人结了仇,对方蓄意报复,那拿刀朝身上砍就足以达成报复目的;如果对方不是特意要报复谁而是无差别地伤人,一般也不用采取专门伤人肛门的办法,王某身上除了这处伤,没有别的伤,谁伤人专用这种手段的?

在随后的调查当中,警方发现吴某说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他说是一名不认识的男子伤害王某,可真的问起该男子的相貌体征作案过程,吴某这个“目击者”却没法流畅地说出来,总是说着说着就卡住了,要想半天才能继续说下去,他的反常引起了警方怀疑。

最后,实在没办法遮掩的吴某只好承认了自己就是导致王某受伤的那个人。

吴某又是报案人,又是犯罪嫌疑人,看起来,他虽然扯了谎却并不希望王某死亡,所以才在他受伤之后报警寻求帮助,没想到最后王某还是死了,因为这种伤而死亡,大概也是王某生前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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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吴某和王某同住在一块,应该还是有那么点情谊的,吴某为何要让王某受伤,而且制造的伤还在那么隐私的地方呢?他又是怎么制造的?

吴某垂头丧气,说自己真没想过要让王某死,出现这档子事都是因为王某太不讲卫生了。

原来,2018年4月16日凌晨3点多,吴某在睡梦中被一股臭味熏醒了,他一闻就知道这臭味是从王某身上散发出来的,王某平时很不讲卫生,身上老一股让人恶心的味儿,吴某很多次跟他说好好洗个澡换点干净衣服,王某都没有理会。

当晚睡得好好的吴某大半夜被熏醒,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他拿过一条干净的裤子叫王某换上,王某却不肯换,生气的吴某强行把王某给按住非要给他换裤子,谁知看到王某后边的脏污之后,他实在受不了,嫌恶之下便随手拿起一根黑色的胶管径直捅了进去,谁知王某就受伤了。

到早上,吴某发现王某状况有点不对劲儿,也怕闹出什么大事,所以赶快报警,他觉得这过程有点变态,不愿意承认是自己干的,就随口扯了个有陌生男子伤害王某的谎言,没想到却被警方拆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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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提起了公诉。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时,吴某并没有想置王某于死地的故意,也没想着要故意伤害其身体,而是因为发现了臭味的来源才忍无可忍便将胶管捅进去,没想到因为自己的过失造成了王某的死亡,经法院审理,吴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

纵观整个案件过程,不由感叹人的死因真是千奇百怪,人的身体也属实脆弱,无论有心还是无心,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举动都可能会伤害到他人,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想闹出人祸就需要控制自己言行举止,否则你永远猜不到某个时刻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