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乔欣

5月21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专业培训。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下旬至7月下旬赴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检查将通过实地查验、随机抽查、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同步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等方式,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普法宣传和配套法规、标准制定情况,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和执法、司法情况,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情况,以及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做好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是青海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确保‘净’水东流的最为关键的任务。现阶段,执法检查组正积极跟进检查前专业培训、部门间协同配合安排等前期工作,并着手制定‘工作指南’,力求准确抓住检查重点、及时发现关键问题,确保执法检查优质高效,从而推动全省深入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推进青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人大环资委负责人介绍。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