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检察院以“生态检察+碳汇”机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守护闽西秀美山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近年来,连城县检察院立足中国兰花文化之乡、著名革命老区的区域优势,探索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为加快建设全国绿色低碳建设示范县注入检察“新动能”。

如何让被破坏的森林得到及时、有效恢复?作为典型的山区县,连城县存在部分村落地处偏僻、监管困难,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烧山等情况造成的生态损害。对此,连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恢复性、替代性生态修复检察方式——“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模式,助力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2022年8月份,傅某因扫墓不慎引起山场失火,过火有林地面积46亩。案发后,傅某种植松树苗木5520株。

“检察官,我已经对失火山场进行了补植,我也认识到失火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我愿意赔偿森林碳汇损失。”傅某在失火后虽然积极补植苗木,但实际上树苗的固碳增汇能力低于失火烧毁的树木,一定时间内,原本应该由被损害植物吸收的二氧化碳可能无法被吸收。该院通过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测算出该案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为5002.5元。

该案的办理,是连城县检察院坚持生态刑事犯罪打击和认购碳汇进行生态修复工作的实践之一。

连城县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中引入“碳汇”补偿替代性修复方式,引导当事人在补种苗木或者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的同时,以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使受损的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同时结合该县1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实际,与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联合设立环冠豸山司法固碳主题公园,出台《关于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司法固碳工作的实施方案》;系统整合全县司法固碳案件信息,全县碳储量、碳密度等信息,实现关联分析、深度挖掘;对接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森林碳汇等资源实时共享。

“检察公益诉讼碳汇补偿方式通俗地说就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资源案件中,通过违法者认购一定数量的碳减排量,替代性修复生态功能损失,以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考量因素,通过‘碳汇’补偿方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已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一种新模式。”连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井平告诉记者。

“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模式实施以来,连城县检察院办理被告人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件14件21人,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共计5000余吨,促成缴纳碳汇补偿金53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连城县检察院立足实际,与县法院、林业局出台《关于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加强水土保持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水土保持实践基地,探索异地补植复绿。自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以来,共督促毁林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600余万元,补植复绿800余亩。

山峰巍巍,树木苍翠。下一步,连城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持续推进“生态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协同创新,共同推动碳汇司法实践,助推闽西绿色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林丽花 江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