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起职业打假人在全国各地的积极行动,“短斤少两”近日成为网络热词。国家市场监管局搞了个大动作,一口气公布了10起加油作弊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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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内蒙古包头的一家加油站可谓“如雷贯耳”。这家加油站通过软件作弊,让加油机“短斤少两”,违法所得整整863万!当然,当地监管部门拍案而起,怒不可遏地宣布:顶格处理,罚款2000元!

就罚2000元,老板还免于刑责?网友纷纷求证:是不是少写了个“万

”字?并没有,就是200张百元大钞!

网友尴尬了:卖土豆的老农罚50万,卖几把芹菜的罚10万,杀头年猪罚10万,砍了自家种的树罚14万……对资本家的罚款是不是太儿戏了?整改一下就行了?

非法所得近千万,这得坑多少车主呀?每一笔短斤少两都是一次欺诈,不应该每一笔都罚2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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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包头这家加油站大受网友瞩目外,还有9家加油站也存在作弊行为。

这些加油站分布在全国各地,手法也各不相同,但都是利用了软件或者硬件上的手段来“偷油”。

明明加了一百块的油,油表上也显示的是一百块的油,但实际上并没有给你加那么多,也就跟现在很火的“鬼秤”差不多的意思。

虽然这些加油站的肮脏小手捞得没有包头那家惊人,但也都是不小的数目。处罚方式也跟包头那家大同小异,基本都是没收违法所得加上一点点的罚款。

这批案件一公布,网上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处罚实在是太儿戏了,简直连“隔靴搔痒”都算不上,基本上属于鼓励表扬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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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发评论员文章,认为违法所得863万元,罚款2000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与“鬼秤”性质一样,同样刺激着公众神经。如何实现过罚相当,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立法层面应有相对统一的尺度。

加油站作弊,如果结果只是让它把本就不该“吃进去”的“吐出来”,对它来说相当于没有任何代价和风险。只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处以高额罚款,才能遏制其作弊冲动。所以,近乎“挠痒痒”的处罚,对作弊行为何来震慑?

“2000元已经是顶格罚款”,执法人员所说是事实。计量法实施细则第46条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执法人员是无权突破这个2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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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网友忿忿不平:我觉得这个属于从消费者手中把钱抢走了,属于盗窃,而且金额巨大,次数多,还侮辱了数不清车主的智商,情节特别恶劣,应该判处无期。

这话就说得过分了,我们强调的是依法治国,法律如此规定,即使执法、判决人员也被套路了,还是得按法律来判对不对,就是2000元,已经是顶格子了,不能再低了!

通过这次向全国公布的这一大批加油作弊案件,我们也看到了监管部门对于市场秩序的坚定维护,也感受到了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我们的法律,重要治病救人,不搞一棍子敲死,那是西方国家才搞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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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主要目标,还是要谴责西方国家没有人情味的法律体系,这个出发点我们永远是不能忘记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