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鼓励市民举报停车场违法行为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停车场违法行为,特此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占用公共资源设置、经营停车场(位)的;

(二)未按照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的;

(三)擅自将停车场改作他用、停止使用或者减少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数量的;

(四)提供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固定使用的;

(五)停车场(位)占压盲道、消防通道的;

(六)在公共停车位私设地锁的;

(七)其他侵犯市民合法权益情节的。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举报热线:

0311-12123(8时至17时30分);

(二)交管民意码上办:

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微警务-交管民意码上办-其他投诉建议,按照具体业务类型进行举报。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或恶意举报;

(二)举报材料应详实、充分,包括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等;

(三)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核实和回复。

四、举报处理

我们将对收到的举报进行认真核实,对查实的停车场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来源:燕赵晚报首席记者 刘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