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两起矛盾尖锐的健康权纠纷在合山法院、合山检察院、岭南镇综治中心、岭南镇派出所、岭南镇司法所、古城村委及驻村工作队的联动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某日,合山市岭南镇古城村村民王某(化名)与村民孙某(化名)的父亲因田地上堆放石块问题发生争吵,期间双方发生推搡,孙某见其父被推搡,遂从家中携带木棍殴打王某,致王某左前臂骨折,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孙某殴打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2023年9月,合山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其已服刑完毕。

2024年3月,王某将孙某诉至合山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其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等。在法院立案后等待开庭期间,王某酒后进入孙某家中闹事,导致孙某母亲受伤住院,因王某的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联动调解

因该案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且当事人均是同村村民,如一判了之,将很难消除双方的隔阂,可能还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产生极端行为。

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合山法院与合山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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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之初,合山法院法官对双方进行释法析理,讲明此次纠纷中的法律关系,厘清责任。被告孙某殴打原告王某,依法应赔偿治疗等费用;原告王某闹事伤害孙某母亲,也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原告王某闻言情绪激动、态度强硬,拒绝赔偿被告母亲的经济损失,被告孙某也拒绝让步,调解陷入僵局。

联动部门的调解人员当机立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安抚双方的情绪,引导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友好沟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

最终,在各联动部门合力调解、劝说下,成功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当场提交撤诉申请,双方当场放弃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至此,两起健康权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多部门联动调解,是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部门联动汇聚调解合力,同步化解两起纠纷,有效防止以案生案。

下一步,合山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展多元解纷渠道,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图文:程昭君

校对:潘晓丹

初审:零春俊

终审:蓝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