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公示

按照《淮南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淮药安办〔202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我局综合评定,现确定136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淮南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

特予公示。

2024年5月23日

▌来源: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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