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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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岗位及职责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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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文秘、视频拍摄剪辑、新闻、机关工作经历以及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文章数量较多者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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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6、其他不宜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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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5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6月6日前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送交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件请发以下邮箱:357286619@qq.com。

报名请提交:(1)报名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2)身份证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4)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5)如有其相关作品可一并提交,提交内容为由其本人创作并公开发布的摄影图片、视频链接、新闻稿件截图及链接(链接和截图请附文档中)。

2024年6月7日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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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选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重点考察其所掌握文稿撰写或视频剪辑技能应用程度;面试重点考察其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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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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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按本院聘用制人员规定发放(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费实报实销),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73-3800936(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秀 峰 法 院

来 源: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编 辑:唐婵郁

审 核:蒋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