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人民法院

5月23日,陆川县人民法院香都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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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被告租赁原告厂房及土地使用,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了相关事项,之后双方因厂房使用及租金等问题产生纠纷,原告遂将被告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水费及其他费用等。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唐夏宁认真研判案情,考虑到原被告住所地均在陆川县珊罗镇北部工业园集中区,案情具有典型意义,为高效定分止争,减少当事人诉累。唐夏宁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在当事双方“家门口”——香都巡回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同时邀请香料市场的商户以及香料商会调委会的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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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紧紧围绕诉讼请求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并针对争议焦点开展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节奏紧凑合理,旁听人员“零距离”倾听了双方陈诉、辩论,对庭审各环节有了更直观和深入的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唐法官结合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香料市场商户们的法律需求,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证据保存、以及香都巡回法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

现场气氛热烈,商户们纷纷表示:“今天上了一堂很好的法治教育课,今后能减少很多麻烦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5月8日香都巡回法庭揭牌成立以来,已公开审理了具有较大教育意义的涉企纠纷案件5件。香都巡回法庭采取“巡回办案+以案释法”的方式将审判台搬到群众身边,零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香都巡回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做好深化诉源治理、办好涉企案件、积极送法入企、加强沟通联动、建立回访制度五大涉企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延伸作用,高效化解玉林国际香料交易市场和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区涉及的矛盾纠纷。

兴业县人民法院

近日,小平山人民法庭在庭审中成功调解一起因水田排水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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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5日,原告因水田灌溉用水问题与被告家人发生口角,当天傍晚被告知道后怒气冲冲找上门,二话不说拿起原告家的铁凳就往原告头部砸去。出于本能反应,原告抬起左手防卫,导致左手当时便感到了剧烈疼痛,当晚便请人载到市骨科医院检查,医院诊断意见为左手第5掌骨基底部骨折。此次受伤,原告经过5次治疗后左手才有所好转,也听取医生建议休息了一个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小平山人民法庭在收到该案材料后,先联合当地村委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被告辩称其因打伤原告已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和罚款,而且原告的排水行为也导致他家需要重新补种秧苗,这个损失原告应当给与赔偿。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最后只能立案审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明确告知被告致人受伤除了应承担行政责任,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原告诉请的误工费过高且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被告可能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大等因素,承办法官对原告进行耐心释法,并多次联系被告转述原告调整的赔偿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丨陆川县法院 兴业县法院

图片丨陈柏锦 梁艳

编辑丨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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