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5月24日消息,“对合作单位无监管,无法保障旅外大熊猫生活条件和质量”系谣言,“大熊猫野化培训放归项目不科学,虚构野外成活数据,无官方报道”系谣言。

▶谣言:

对合作单位无监管,无法保障旅外大熊猫生活条件和质量。

■真相:

目前,我国与17个国家的19个机构开展大熊猫保护合作。近年来,我国全面系统谋划提升旅外大熊猫保护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国际合作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旅外大熊猫生活条件和质量,维护好大熊猫国际合作成果。

一是明确合作技术条件。首先在国际合作管理制度中,对外方合作机构的能力和条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开展合作的动物园均为世界知名动物园或所在国一流动物园,在动物保育和研究方面具有极佳的公众声誉和技术能力。外方合作机构必须具备或承诺保障大熊猫饲养、繁育、科普展示、疾病防治、科学研究等所需场馆、食物来源、技术条件和人员力量,只有满足相关要求的合作机构才能纳入合作范畴。开展合作前也会对外方技术团队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外方制定相关饲养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在合作期间,要求外方合作机构按照中方技术标准和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大熊猫月度、半年度和年度的健康报告以及年度体检报告;建立完善旅外大熊猫个体档案,中方每月组织专家研判大熊猫健康状况,定期开展项目进展交流和总结;中方每年派技术团组对旅外大熊猫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对健康状况不稳定的大熊猫,中方技术团队长期驻守,协助做好大熊猫饲养护理和疾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旅外大熊猫健康安全。

三是规范科研合作活动。双方共同商议并签订科研合作计划,确定研究内容和项目细节,开展大熊猫繁殖育幼、疾病救治、疫病防控、保护遗传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重大风险操作前均须获得中方同意,双方共同参与科学研究,成果共享。

四是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让公众了解大熊猫国际合作的进展以及旅外大熊猫的合作情况,并与合作机构共同努力,及时回应民众对旅外大熊猫的关切,客观科学地做好信息的传递和推广工作,切实保证公众获取准确和真实的一手信息,避免产生误读和误解。

与我方开展大熊猫合作的国家,不仅建设有高标准饲养繁育展示场馆,还组建了高水平饲养医疗和科研团队,与中方积极开展保育和科研交流,受到所在国高度重视,大熊猫国际合作对大熊猫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谣言:

大熊猫野化培训放归项目不科学,虚构野外成活数据,无官方报道。

■真相:

野化放归是复壮或重建大熊猫野生种群的重要手段,对保护大熊猫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熊猫中心启动了圈养大熊猫野化培训与放归研究。2006年,放归了第一只大熊猫。2012年至2017年,在大熊猫栖息地小相岭山系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8只大熊猫。2018年在大熊猫栖息地岷山山系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放归了2只大熊猫。截至目前,熊猫中心已先后开展了8次放归工作,共放归11只大熊猫。为确保科学可行,每一次放归都对放归技术方案、放归个体、栖息地选择等进行了专家论证评估,并严格遵照执行。每只放归大熊猫都佩戴了用于监测其活动情况的颈圈,颈圈一般在放归1年后自行脱落。放归实施后,熊猫中心野化培训放归团队一般会同地方政府、保护主管部门对放归大熊猫进行持续监测。通过颈圈监测数据显示,已放归的熊猫共有9只存活。颈圈脱落后,通过回捕、红外相机、DNA等监测方式,已在不同时期监测到7只放归大熊猫存活。它们已经融入所在栖息地野生种群。相关信息新华社、央视等媒体均有报道。

编辑 张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