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南青/文 2024年2月北欧部长理事会发布了一个题为《解决有问题、不必要和可避免的塑料制品的全球标准》报告,PUA即为有问题的、不必要的和可避免的塑料制品的缩写(Problematic, Unnecessary and Avoidable Plastic products)。
PUA的问题从何而来?为什么要发布这个报告?那我们从问题的源头说起。
这是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塑料污染公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环境污染的问题,全球环境最高级别的会议—联合国环境大会从联合国第一届环境大会(2014)就开始关注这些议题,从第一届会议到第五届会议都通过了塑料污染以及微塑料、海洋塑料相关的决议。最开始提出的思路是以预防为主,采取预防的原则,到第二届大会开始提倡废物处置,进行无害化管理,第三届大会鼓励各国开展自主承诺,到第四届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第五届大会具有更加不同的意义,正式提出在成员国之间开展塑料公约谈判,计划是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到2024年年底要完成公约文书的谈判工作。联合国环境大会的决议为塑料污染文书的谈判按下了加速键。
目前文书涵盖5个方面,第一部分是序言原则,规定谈判应遵循原则,内容比较宽泛。第二部分是整个核心义务,主要关于成员国该承担哪些义务来治理塑料污染,如包括原生聚合物、令人关切的化学品、废物管理等议题。第三部分是关于资金机制和能力建设活动。第四部分则是关于国家遵约等,例如国家计划编制、履约方式等。第五部分则是关于包括秘书处设置,附属机构设置等议题。
根据国际惯例,如果国际公约一旦达成,公约正文是简要描述,并会有一系列附件详细说明与正文对应内容的细节。通常来说,如公约文书达成,那么在第五十份批准接受核准加入文书交存的第九十天开始国际文书就会生效。
2024年4月23-29日,在加拿大渥太华举办了关于拟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国际文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INC-4)。各成员国基于之前的讨论继续就核心议题及各国主要关切进行谈判。具体能否达成公约,现在仍是未知,今年11月将在韩国举行第五次谈判,这也将是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塑料污染国际文书和国际谈判关注的是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塑料污染治理的问题。目前国际文书第二部分是核心义务内容,覆盖了塑料产业的上、中、下游,包括原生塑料聚合物、令人关切的化学品和聚合物、豁免、产品设计、成分和性能、非塑料替代品,以及塑料在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和释放,有问题或可避免的塑料制品(PUA),以及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等。
在塑料下游部分公约关注的是废物管理和现有塑料污染的问题,除了义务以外,在第二部分核心义务部分还关注公正转型,这也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话题。此外,还有关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问题,是否应该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此意见不一,有些国家和区域表示愿意,但有些国家因为能力不足,或者基于国情等其他考虑,认为暂时可能不具备建立一个全球化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此外还有化学品聚合物和产品以及塑料废物的贸易。塑料是在全球流动,所以核心义务跟贸易也高度相关。最后就是透明度跟踪,还有监控和标签,今后在塑料污染治理领域会经常被提及,以及如何建立一个可追踪的、可追溯的体系。
根据UNEP报告,全球所有的塑料制品中85%被填埋,剩余的15%不知去向留在自然环境里面。而36%的塑料制品是一次性的或有问题的塑料制品。这一庞大数字使得PUA成为国际上现在非常关注的问题。
关于PUA的主题与产品设计息息相关。我们在做新产品设计的时候,首先要了解现有产品的设计有什么问题?是怎么造成的?其次哪些产品是可避免的?如果我们设计出的塑料制品是可避免的,那这些产品将如何进入市场找到它们的定位?
关于这些问题,目前国际社会一直在开展各种讨论,也有各种各样的行动,目前有三个都是由谈判而驱动的比较主流化的工作。
第一个工作是由英国和巴西作为牵头国家,从INC-2开始讨论什么是有问题的、可避免的塑料制品,逐步有更多国家加入进来。在过去一年多里工作组召开了多次非正式专家组会议,召集全球和产业相关的专家就这些问题标准的制定进行讨论和对话。今年 3月,英国和巴西牵头对收集上来的很多条关于PUA潜在筛选标准的调查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报告结果也为正在谈的塑料污染国际公约提供参考支撑。
第二个工作就是文章开头提及的北欧部长理事会的报告。北欧理事会率先提出了他们对于PUA塑料制品的理解,并提议采用决策树的形式来做决策。北欧国家一直都在推动生态设计,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上走在全球的前沿,他们提出的潜在筛选标准是非常严格的。
第三个工作是瑞士作为一个非常中立的国家牵头开展的。今年3月份瑞士邀请了约65个国家在瑞士进行了一次讨论,基于巴西和英国提出的讨论结果,以及北欧部长理事会特别前瞻性的标准,讨论标准的可行性,识别PUA标准,并给出了一个清单草案。
PUA标准和清单是什么?要做一个标准首先要有一个定义,现在国际社会上从法学法理上来讲,关于PUA塑料制品还没有任何法律定义,但基于前期国际社会所做的工作以及PUA的重要议题给出了一个定义,即PUA“是指由于其化学部分对回收不利,并其释放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塑料制品。”
对于这一定义,有下面6条解释。
第一条就是含有或其制造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构成重大风险的危险化学品。是与核心业务中“令人关切的化学品(Chemicals of Concerns)”议题高度相关。“令人关切的化学品”,比如某企业是生产塑料制品的厂家,在其购买原材料时对于材料里面的成分,包括是否含有添加剂和种类,不能确定其中信息,很多是未知的。但是这些添加剂、助剂、稳定剂等到底对人和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现在国际上很多学者在做相关的研究。 环境署也在开展一个项目叫做化学产品项目(Chemicals Product Program), 鼓励全供应链的上下游之间能披露这些信息。
第二条就是在实践中和规模上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回收或者堆肥。
第三条可以在保持塑料产品的功能的同时,避免使用或者通过重复利用可以替代。
第四条是塑料制品阻碍或破坏其他物品的可回收性或者可堆肥性。
第五条是塑料产品最终可能进入到环境。
最后一条就是大家关注的微塑料,即含有故意添加的微塑料。
在这个标准下,瑞士草案识别了一些PUA清单,包括EPS包装、PS包装、PET和PVC,PETG、可氧化降解的产品,含碳黑原料的包装,故意添加的微塑料,还有一次性和短寿命塑料制品。比如说EPS、PS包装难回收,或含有化学物质,如六溴环十二烷,或者PS包装大部分被焚烧或者是被填埋,很难分拣。PVC包装可能面临的问题就是含有有毒的添加剂,邻苯二甲酸盐对健康产生的影响,生产或者燃烧产生二噁英,都是有毒有害物质,二噁英已被列入另一个国际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管控清单中。比如PETG与PET在混合处理时, PET会融化粘到PETG上,会干扰回收设备,降低回收PET的质量和价值。
可氧化降解的产品主要的问题在于添加剂会分解成微塑料,微塑料现在是很大的问题,有跨界的影响会进入到食物链。含碳黑的包装就难以被回收设备识别,价值很低。含有多环芳烃等有毒有害的物质。一次性和短寿命塑料制品,它们的生产使用以及处理等都对空气水和气候都有非常负面的影响。
为解决这些问题,行业一直在开展自愿行动。数据显示,在不影响企业生产、销售、运营的情况下,已有82%的企业承诺减少 PVC的包装,有70%的企业承诺减PS包装。经过过去三年的努力,EPS包装已经减少了36%,证明这个清单在行业发展上具有可行性。
如果PUA筛选标准达成会对我们行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针对包装的问题,根据PS和PVC消费结构,一旦达成禁限,中国大概有17%的包装和PS的包装容器不允许再流通、再生产、再进口。PVC方面则会有10%的薄膜包装可能面临这些问题。
另外,我们看到的是禁限一种产品,但实际上会对整个供应链造成影响,包括上游聚合物,现有的生产线和工艺的升级,以及是否有新的或替代的材料的废物回收和管理系统,环环相扣。
因此,我们想鼓励相关企业、设计者关注国际标准,把绿色设计融入设计理念,而不是只满足或者迎合市场需求或消费者购买意愿,而是主动去引领一个新风尚,一起推动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们还希望鼓励企业开发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提高产品的可回收性,希望所有的设计者都可以在设计开始把它当做一个初心放在里面。最后就是我们要增加绿色产品的供给,实现塑料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
2024年4月28日青合循环经济与碳中和研究院在长沙与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共同举办‘绿色低碳 循环创新大会— 循环产品设计量化与化学再生和生物材料应用’就是专门针对可持续产品举办的会议,对塑料材料问题开始研讨。
特别感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范纹嘉对本次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报告,UNEP (2023). Beat Plastic Pollution. Available online: http://tinyurl.com/s3fvzzjw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