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

社会信用代码:11140931012840744Q

地址:乡宁县迎旭街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源平

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案,山西省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经过现场调查,于2024年4月30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告字(2024)013007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现该案已审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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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晨报临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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