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赵涌涛 梁娇娇

大象帮丨退款6.6万元 河南首例消费者集体诉讼案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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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帮丨退款6.6万元 河南首例消费者集体诉讼案维权成功

“真的太难得,真的把钱要回来了!”

5月24日上午,郑州的孙女士一行五人,来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送上锦旗和感谢信。先后经历近一年的维权,孙女士等28人从关门的瑜伽店拿回了会员卡退费,共计66449元。“真没想到,跑路了还能把钱追回来。”

昨天还推销办卡 今天却“溜之大吉”

“头一天还在推销办卡,第二天我们来锻炼时,就发现店门关了,这让所有会员都措手不及。”消费者孙女士向大象帮记者反映,包括她在内的28名消费者,先后在“简瑜伽”郑州市国贸360广场店办卡,分别支付了1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会员费,但是去年5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该瑜伽店突然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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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商家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会员们组建了维权群,多次到店门口蹲守,并尝试联系瑜伽店负责人,但都无法解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女士等28名消费者选择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河南省消协通过调查发现,经营该店的文化传媒公司竟然已经注销。难道注销公司就可以逃避责任吗?河南省消协秘书长韩晓明说:“不能让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肆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们要穷尽一切办法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为应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跑路探索维权路径,形成制度性解决方案”。

河南省消协在联系到该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后,多次组织郭某某与消费者代表进行调解。但是,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始终闭口不谈退费事宜,坚持让消费者转到其它合作店继续消费。因为距离较远,大部分消费者不愿意转店,选择退回卡内余额,事情陷入僵局。

跑路并注销公司 商家能否“金蝉脱壳”?

公司注销了,店面关门了,负责人也迟迟不愿意退款,孙女士她们心里烦起了嘀咕:“这钱是不是没希望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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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段晓明主任,在咨询了河南省消协律师团律师之后,告诉孙女士她们,该公司在未经清算、未退还消费者剩余会费的情况下,就办理注销登记,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是公司注销了,但是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都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河南省消协表示会支持28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2023年底,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在河南省消协的全力支持下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作为代理人,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4年1月底,郑州仲裁委经过开庭,下达了裁决书。郑州仲裁委认为:《会员服务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瑜伽店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务,瑜伽店构成违约,因此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鉴于经营该瑜伽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郑州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卡内剩余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郑州市仲裁委还裁决:因瑜伽店违约,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消费者聘请律师的费用。

仲裁裁决生效后,瑜伽店负责人郭某仍未主动退款。2024年,3月15日当天,大象新闻联合河南河南省消协,到现场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经过三个小时的直播协商,瑜伽店郭某最终现场退还了消费者代表孙女士2630元,并支付了相应利息。但郭某在直播中推诿的表现,令其他消费者对于是否能要回自己的钱,表示心里没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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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成功商家退款依旧慢 消费者直犯嘀咕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3月15日孙女士退款成功后,涉事瑜伽店的实际经营人郭某某竟然转变了态度,改为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和所有消费者谈好了退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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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在河南省消协和代理律师的见证下,该瑜伽店最终履行了和解协议,将66449元全部退还!至此,这起“办卡后瑜伽店关门跑路”案件迎来大结局。

“我是这里充值金额最少的,只有600块钱,如果是我一个人的话,就不要了。绝对不会想着维权。”消费者王女士(化名)说因为商家的态度当时十分嚣张,她觉得不可能要到退款。孙女士作为消费代表深有感触,集体诉讼不仅给了大家坚持维权的勇气,而且让大家省时省力,因为大多事情都是消费者代表去统一处理,并且有了消协和律师的专业加持,维权进度变得更顺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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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案例是河南省首例消协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护,河南省消协也从中归纳了工作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