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5月23日上午9时许,湖北孝昌县小悟乡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持刀伤人案,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伤者生命体征稳定。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今天中午消息

5月23日上午9时许

湖北省孝昌县小悟乡

发生一起精神障碍患者持刀伤人案

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

伤者生命体征稳定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件发生后,孝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伤者救治、案件侦办、善后处置等工作。

经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53岁,初筛为三级精神障碍患者,等司法鉴定。目前,孝昌县已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孝昌县已于当晚召开紧急会议,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防类似案事件发生。

法律链接

精神病患者杀人构成犯罪,但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其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和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犯罪时,是否应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承担刑事责任要求主客观相一致,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客体。

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虽然其客观上确实是杀人了,构成犯罪,但是主观上不一定就符合,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可能会影响其辨别是非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依据《刑法》第18条规定可知,这一类特殊人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

完全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也就是他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清楚,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辨别是非、判断善恶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他对自己的行为,就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没有主观上的过错。同时,对犯罪人判处刑罚,目的也是为了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而这对于精神病人来说,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另外,对受害人一方,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也就是在不发病的时候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精神病人是在发病期间杀人的,那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

3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此类精神病人(如抑郁症患者)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注意的是,醉酒的人犯罪时,即便其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仍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判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只停留在犯罪的客观方面,而应结合其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协会现整理一份

《如何防范持刀袭击》

供给各位参考学习!!

防恐安全常识

随着社会矛盾有所加剧,由各种恐怖、极端、变态分子针对群众实施的袭击事件,在我国各地也有发生,有的甚至造成无辜市民严重伤亡。但是,只要广大群众普遍增强基本的防范意识,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貌似凶残的歹徒就很难顺利得逞,群众遭受的威胁就不会“无限制增大”、生命安全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防范持刀袭击

1

手持利刃攻击群众,是歹徒最常用的袭击手段,而且不易预防。但是,歹徒不可能对所有民众同时进行突然袭击。所以,平时要注意观察、善于发现,防患于未然,避免疏于防范、反应迟钝、被动挨打。

2

歹徒的特点是“见人就杀”,攻击目标并不确定。所以,当发现有歹徒持刀伤人而你又无力迅速制止时,应当在未被盯上或被攻击之前就立即跑开,或者迅速躲避,同时拨打110报警。要坚决防止麻木不仁、驻足围观,否则很可能成为下一个被袭目标。

3

一旦成为歹徒的直接攻击目标甚至刀子已经刺来时,就不要再只顾转身逃跑了,否则很容易因为慌不择路、出现意外而被追上刺中。而且,当有亲人需要保护时,就更不能只顾逃跑,而是要么侧身躲闪,要么利用障碍物躲避,要么用手中物品阻挡利刃、争取时间。

4

遭受攻击时,不能惊慌失措,更不能呆若木鸡,而是要保持冷静,才能快速实施简单而巧妙的自卫反击,甚至能够反过来让歹徒措手不及。比如把正在喝的饮料突然喷向对方面部,都足以扰其视线、阻其进攻,为自己创造机会。

5

只要时间来得及,就必须迅速拿起身边任何物品,如箱包、砖头、拖把、椅子、树枝等等,当作武器来实施自卫反击、阻挡刀锋。就是随手抓起一把沙土或一把垃圾,都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6

假如既无随身物品又无东西可捡,情况十分紧急,就连脱下外套丢过去“遮眼”都来不及,那也不能转身直线逃跑,而要做到视线始终不离对方,同时借助树干、电杆、花坛、灯箱等一切固定物体,曲线躲闪,拉开距离。这不但能保护自己,还能为其他人员逃生赢得时间。

7

面对心理变态、精神亢奋、专心捅杀的歹徒,就是格斗高手都未必能够徒手夺刀,更何况平时基本不练武的群众。所以,在没有称手武器的情况下实施自卫反击,重点是躲闪、阻滞,为自己或家人顺利逃跑创造条件,而不是坚持搏斗,更不能直接夺刀。

8

有些勇敢的市民在对付持刀坏人时,会冲上去从后面抱腰。这属于对格斗完全外行、非常错误且危险的举动,因为随时可能会因对手反手向后捅刺而身负重伤,所以必须绝对避免。

9

歹徒喜欢在人多拥挤处突然下手,以扩大群众伤亡规模。但反过来讲,这等于反抗袭击的潜在力量也非常强大。所以,民众在遭遇歹徒砍杀时,不要像羊群见了狼一样陷于混乱、四散逃命,而应当团结起来、共同反击,相互帮助、阻止袭击,通过人数上压倒对方、气势上盖过对方,最终战胜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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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滥杀无辜、不会终止的性质很容易判明。由于事发突然,警方未必能够立即赶到。此时,提倡任何有能力的市民拿起“武器”,力求一样废掉歹徒的行动能力,以防有更多市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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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发生的持刀伤人事件中,有的受害者所受刀伤并非当场致命,但最终却死于流血不止,等急救人员赶到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应当学会一点简单的止血处理技能,以防万一。

来源:央视新闻、国晖刑事辩护律师、陕西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