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苍南

知错能改,

善莫大焉!

苍南的陈某却心存侥幸,

重操旧业和朋友结伙盗窃电动车,

结局只能是重蹈覆辙,

双双被警方拿下。

近日,

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

称夜间停放在小区的电动车被盗。

小案不小看

接警后,

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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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警方侦查发现

当日凌晨时分

小区出现两名可疑青年男子

通过追踪

确认是其两人合伙盗走了受害人的电动车

作案得手后推着被盗电动车消失在夜色中

通过综合研判,

民警迅速确定两名嫌疑人

陈某和兰某的身份后,

立即对该两人进行布控,

并于5月20日

灵溪将两人分别抓获。

经查,

陈某曾因盗窃

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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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

二人系朋友关系,

因没钱花便产生了结伙盗窃电动车的念头,

并趁深夜时分先后

窜至灵溪的三个居民小区,

专门挑选未上龙头锁的电动车实施作案,

盗窃电动车三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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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两人均已经被采取刑拘强制措施,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