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秋期城区小一、初一
招生公告
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2024年秋期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招生报名办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精神及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秋期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一) 招生对象
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高层次人才等享受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购房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
招生划片范围见“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秋期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的公告”。
(二)报名登记条件
1.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2024年毕业的小学生。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户籍:报名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以本招生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本招生公告发布后迁入的不作为本次招生的户籍生对待)。
政策安置:报名儿童符合政策优待条件(“还房安置”视同政策安置)。
购房:报名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具有房产证(或购房契税票)。
其他常住:报名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
(三)网上登记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0日开始网上登记,具体时间安排见“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期小一、初一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二、便民惠民,一网通办
(一)网上登记流程
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选择入学报名类型(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填写监护人手机号,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绑定账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点击选择意向报名区域“宜宾市-叙州区”,选择“继续”——填写学生信息(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无中国居民身份证,请到居住地所属的划片招生学校现场登记)——完善信息(民族、户籍所在地)——选择“公办招生入口或民办招生入口”参加报名——选择批次类型,了解详情——选择报名学校——参加登记——完善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佐证图片: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契税票或本区域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
★温馨提醒
1.一个身份证号在同一批次中只能选择1所学校填报。请准确辨别学生的报名身份类别(户籍、政策安置、购房、其他常住)并在对应的批次中完成信息的登记录入。
2.户籍儿童:提供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
3.政策性安置儿童:于2024年6月19日前提供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到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入学条件审核,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还房安置儿童登记按城区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要求进行)。
4.购房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契税票或本区域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
(二)网上录取
依据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及现场复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户籍儿童,第二批次录取政策性安置儿童,第三批次录取购房户儿童,第四批次录取其他常住人员子女。当某批次审核通过的学生数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时,不再开展该校下一批次的录取工作,对符合入读条件尚未录取的学生由有空余学位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按政策规定可回学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三)查看审核(初审和复审)、录取情况
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对应学段,查看该学生报名初审情况——按复审通知要求到学校参加复审——查看录取情况。
(四)录取学生报到
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对应学段,查看报到通知,按报到通知要求及时扫码报到。
三、属地招生,常住全覆盖
民办学校:招收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的户籍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学校:按招生划片范围招收户籍儿童、政策性安置儿童、购房人员子女、其他常住人员子女。
四、专项治理,规范招生
(一)实行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禁以任何考试、竞赛、培训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实行免试入学。
(二)公办民办同招
全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要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均要通过“全省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且无学籍。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建国实验小学:0831-5953201
建国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0831-2362664
建国实验小学金沙江校区:0831-7186699
航天小学:0831-2222979
戎州实验小学:0831-8758285
戎州实验小学碧桂园校区:0831-8088599
叙府实验小学:0831-8758262
崇文实验小学:0831-2338067
叙州一小:0831-8088618
川师叙州附小:0831-8088207
北城实验小学(原城北学校):0831-6250558
北城实验小学B区(原长沙小学):0831-6067263
柏溪小学:0831-7828002
育才路小学:0831-6203986
五友路学校:0831-6066501
坤泰实验学校:0831-5698989
叙州二中实验初中:0831-6069073
育才中学:0831-6201031
赵场中学:0831-8398108
市一中叙州初中:0831-8358196
黄冈学校:0831-8689988
东辰学校:0831-5550555
龙文学校:0831--5690888
私立育才:0831-6615429
行知中学:0831-2362234
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0831-6611308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
2024年秋期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划片招生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结合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经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赵场街道办事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南岸街道办事处、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柏溪街道办事处会商决定,现将2024年秋期叙州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公告如下。
赵场街道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宜宾市叙府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宜珙铁路以西,五厢路至桂园路至南丝绸路至清溪路南段以东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海韵名都小区、盛世华庭小区、吉祥名都小区、公馆叁号小区、溢香谷小区、原著荟小区、公馆贰号小区、缇香湾小区等。
宜宾市崇文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五厢路至桂园路以西,外江路以南,睦邻路至金沙江南路东段至树人路以东,南丝绸路以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山水庭院小区A区、鑫杰座小区、鑫嘉园小区、爱尔楠岸小区(A区、B区)、宜都天成小区、碧竹山庄小区、紫藤苑小区、宜都崇文小区、春秋花园小区、五香田园小区、鑫空间小区、唐人财富中心、鑫领寓小区、鑫悦湾小区、峯璟小区等。
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碧桂园校区:招收户籍在树人路至南丝绸路至清溪路南段以西,金沙江南路东段以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原香岭小区、公馆壹号小区、鲁能综合体小区、正黄翡翠堂小区、碧桂园时代之光小区、怡安家园小区、量典CFC小区、檬子湾安置小区等,以及群力社区(不含长江之滨A区、B区、龙璟台小区)、建设社区、古叙社区村月亮田组、大田头组、天星桥组、碾子头组。
宜宾市叙州区第一小学校:招收户籍在宜珙铁路以西,外江路以北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国家电网小区、鑫菁英小区、泷门小区、丽雅龙城小区、锦绣龙城小区、蜜立方小区、丽雅大院小区、丽雅上城小区、龙源府邸小区、远达春天里小区、金沙雅苑小区、阳光城珑山悦小区、邦泰天誉小区、丽雅龙汐台小区、双淮社区、金星社区东月组、江景苑小区、碧水山庄小区、碧峰园小区、山水庭院小区B区、雪滩等。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叙州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外江路以南,睦邻路以西,金沙江南路东段以北城市建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林中漫步小区、天府映像小区、长江之滨小区(A区、B区)、芙蓉大厦和华西大厦小区、叙府家园小区、长江苑小区、如苑小区、龙璟台、莫兰迪公馆、莫奈公馆、多伦公馆、霞飞名邸、枫林公馆、静安公馆、黄埔名门一期、外滩公馆、熙世界(城际公馆)等。
宜宾市一中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招收户籍在成贵客运专线以南,府前路以北,渝昆高铁以西,金沙江以东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金域华庭小区、丽雅紫宸小区、树高麓院小区、鲁能公馆小区、远达时代公园城小区、雅居乐小区、丽雅龙汐山小区等。
南岸街道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宜宾市叙州区建国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戎州路西段至商贸路至蜀南大道南段以东,酒都路中段至酒都路北段以西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教师家园、管委会小区、工行宿舍、长江大道中段3号院、戎州小区、大坪街4号院、明月苑、晨曦花园、金叶小区、紫荆花园小区、安鑫小区、汇东小区、天使苑、汇景苑、电业局宿舍等。
宜宾市叙州区建国实验小学金沙江校区:招收户籍在宜珙铁路以东,叙府立交桥至叙府路西段至蜀南大道西段以北,商贸路至戎州路西段以西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安居里小区、石滚塘住宅小区、金峰苑、矿泉小区、桂花小区、市建行宿舍小区、柑子园小区、宜达小区、六中老校区家属院、东方名苑、戎州花园、三江花园、丽雅家园、金沙苑、桥南小区、桂园林小区、龙湾小区、如意苑、温馨苑、正祥小区等。
宜宾市叙州区建国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招收户籍在酒都路以东,戎州路西段至戎州路东段至溪口路以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莱茵河畔、龙润国际、丽雅新居、广夏苑、忠懿小区、回龙小区、佳园公寓、春水苑、春江花园、学园小区、骏逸江南、龙湾壹号、邦泰天玺、江源半岛、长江局、航天小区、农行宿舍、中院宿舍、沁园小区等。
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叙府立交桥至叙府路西段以东,蜀南大道南段以南,广场西路至绿茵路以西,宜珙铁路以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梦想和居、绿洲家园、凤凰小区、南华苑、吉祥苑、石油小区、鑫汇小区、建州小区、龙盛园小区等。
宜宾市航天小学校:招收户籍在酒都路中段至广场西路至绿茵路以东,宜珙铁路以北,戎州路西段至戎州路东段至溪口路以南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主要含:龙凤苑、中山生态园、七星小区、玲珑逸、翡翠园、宜都花园、鼎业兴城、美好和居、俊虹园、蜀南花园、南滨印象、禾田小区、槽房、元沱湾、桐子拐、超滩等。
柏溪街道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宜宾市叙州区育才中学校:招收户籍在铁路以南,247国道以西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原革坪村、长沙村、八一村、少峨村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实验初级中学:招收户籍在北城实验小学至体育馆车库大门至康宁路至一曼路至佑之路至德政街以西,银昆高速路以西的鼎仁国际,银昆高速路至佑之路至坤泰路以东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不含金江丽城小区、叙州区委党校);户籍在原集体村、仁和村、火花村、三角村、南京村、土地村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宜宾市叙州区坤泰实验学校(初中):招收户籍在北城实验小学至体育馆车库大门至康宁路至一曼路至佑之路至德政街至坤泰路至佑之路以东,铁路以北,叙州区委党校、金江丽城小区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小学校:招收户籍在三角路以西,黑河以南,金沙江以北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宜宾市叙州区育才路小学校:招收户籍在康宁路至牌坊街至佑之路至鹭湖湿地公园至鱼王街至翠柏大道至振兴大道至普和大桥北桥头以西,三角路至金沙广场以东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宜宾市叙州区五友路学校:招收户籍在铁路桥以南,鱼王街至翠柏大道至振兴大道至普和大桥北桥头以东,247国道以西,上锦美域小区、城北家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宜宾市叙州区坤泰实验学校(小学):招收户籍在康宁路至德福名城以南,牌坊街至佑之路至坤泰路至佑之路以东,铁路桥以北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宜宾市叙州区北城实验小学(原城北小学):招收户籍在康宁路至德福名城以北城区范围以及户籍在原集体村、火花村、仁和村、南京村望马组的适龄儿童;户籍在银昆高速以西的鼎仁国际的适龄儿童。
宜宾市叙州区北城实验小学长沙校区:招收户籍在原长沙村、少峨村、三角村、土地村、南京村适龄儿童;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置的适龄儿童。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参照上述划片范围招生登记。
特此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翠屏区
翠屏区2024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划定翠屏区城区各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划片原则
坚持就近入学和保持各学校历年划片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户籍学生摸底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城区各中小学招生范围。
二、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一)老城区
1.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招收仁和社区一部分〔含原仁和社区、原人民社区和原文星社区、不含原慈善社区的慈善路双号和原金江社区的西郊152-196号<双号>〕、金江社区一部分(含原人民社区,不含原金江社区)、清华社区一部分(只含原信义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含原文星社区和原信义社区,不含原和平社区和原集义社区)、慈善社区一部分(只含原文星街的金玉街)、真武社区一部分〔原水井社区<不含忠孝街83—141号单号,忠孝街96—150号双号>〕的户籍适龄儿童。
2.宜宾市农业街小学校。招收慈善社区一部分(含原慈善社区和原建设社区、不含原文星社区的金玉街)、金江社区一部分(不含原人民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含原和平社区、不含原文星社区和原信义社区)、仁和社区一部分(只含原慈善社区的慈善路双号和原金江社区的西郊路152-196号 <双号> )、西郊较场组、苗圃组的户籍适龄儿童。
3.宜宾市忠孝街小学校。招收鲁家园社区一部分(含原鲁家社区和原北庆社区、不含原北大社区)、北门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北庆社区的刘臣街11号)、真武社区一部分(含原北庆社区、原真武社区和忠孝街83—141号单号、忠孝街96—150号双号)的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4.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招收北门社区一部分(含原洞子社区、原长春社区和原拱星社区,不含原北庆社区的刘臣街11号)、东街社区一部分(含原中山社区,不含原东街社区)、酒都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长春社区)、鲁家园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北大社区)、钟鼓楼社区一部分(含前进社区、原长春社区和原中山社区,不含原咸熙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5.宜宾市女学街小学校。招收东街社区一部分(含原东街社区,不含原中山社区)、冠英社区一部分(含原涌泉社区、原光复社区和原集义社区,不含原合江社区)、清华社区一部分(原民主社区、原女学社区和原集义社区,不含原信义社区)、文星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集义社区的上走马街单号)的户籍适龄儿童。
6.宜宾市武庙街小学校。招收东街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咸熙社区)、冠英街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合江社区)、酒都社区一部分(含原水东门社区和原小北社区,不含原长春社区的春畅街6号、8号)、钟鼓楼社区一部分(只含原咸熙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7.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翠屏山校区。招收菜坝镇幸福村,石马村1组,绿园社区4、5、6组(主要包括江山美墅、绿园小区,物流园区)及西郊街道骑龙社区的森林小区、骑龙小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8.宜宾市第二中学校。招收慈善社区(含原建设社区)、金江社区、清华社区(含原民主社区、原和原集义社区)、冠英社区一部分(只含原集义社区)、仁和社区(含原人民社区)、女学社区、文星社区(含原和平社区和原信义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9.宜宾市第八中学校。招收北门社区(含原洞子社区、原拱星社区和原长春社区)、东街社区(含原中山社区)、酒都社区(原水东门社区和小北社区)、冠英社区(含原涌泉社区、原合江社区和原光复社区)、鲁家社区(含原北大社区和北庆社区)、真武社区(含原水井社区)、钟鼓楼社区(含原前进社区和原咸熙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江北片区
1.宜宾市江北实验小学校。招收新街社区(育才路10号书香府第小区之外辖区部分),纸业社区,金厦社区(原广厦社区辖区部分),流杯池社区岷江东路1号-15号、岷江北路1号-33号的户籍适龄儿童(岷江北路34-68号,岷江北路71号为江北实验小学和三江学校的共同招生范围)。
2.宜宾市翠屏区旧州小学校。招收安阜街道范围内的葡萄园社区、酒圣路社区(原新区社区辖区部分,但不含酒圣路6号青杠坡小区即原解放北路)、五粮液社区(原红岩社区和原五粮液社区辖区部分)、阳光苑社区、旧州大道社区(致远路、红霞路、红丰西路29号、古塔路1号),以及象鼻街道范围内的和苑社区(除鼎业兴城A、B区外)、原红坝村7组的户籍适龄儿童。
3.宜宾市第五中学校(小学部)。招收旧州大道社区(原岷江西路社区辖区部分、原旧州大道社区致远路、红霞路、红丰西路29号、古塔路1号之外部分)、金厦社区(原金环东路社区辖区部分)的户籍适龄儿童。
4.宜宾市三江学校。招收三江社区、酒圣路社区(原吊黄楼社区辖区部分、酒圣路6号青杠坡小区即原解放北路)、流杯池社区(黄桷山路、催科山居民组、三江组、岷江北路69号、70号吉祥苑小区)、新街社区(育才路10号书香府第小区)的户籍适龄儿童。(岷江北路34-68号,岷江北路71号为江北实验小学和三江学校的共同招生范围)。
5.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D区(红坝路)。招收红坝路社区、鼎业兴城A区和B区、大地社区部分(原大地村二、七组和大地花园)、方碑村、天桂新村、观音村部分(原元水村老朱组)的户籍适龄儿童。
6.宜宾市江北实验小学校(翠微路校区)。招收龙泉小区、三栋楼、和都国际一期(菱角街23号)、和都国际二期(菱角街28号)、和都国际三期、阳光名城、戎州兴城、天悦府、远达尚城、和美佳园、机电汽配城、钢材城、伊顿公馆、龙泉苑、凤凰别院的户籍适龄儿童。
7.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岷江新区校区B区)。招收邦泰公馆、华彩城、华悦府、锦悦府、阳光首席、大地小区、翰林院、阳光中央公园、北辰天骄、阳光天空之城、成外教师公寓的户籍适龄儿童。
8.宜宾市第五中学校方水校区(小学部)。招收象鼻街道方水村、原观斗村、原一品村、大麦村的户籍适龄儿童。
9.宜宾市翠屏区象鼻中心学校(小学部)。招收象鼻街道(除方水中心学校 <小学部> ) 以外其他区域的户籍适龄儿童。
10.宜宾市第四中学校(红丰路校区)。招收安阜街道的酒圣路社区(原新区社区和原吊黄楼社区辖区)、金厦社区(原广厦社区辖区)、五粮液社区(原红岩社区辖区)、阳光苑社区、三江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11.宜宾市第五中学校(初中部)。招收纸业社区、新街社区、流杯池社区、旧州大道社区(原岷江西路社区和原旧州大道社区辖区)、金厦社区(原金环东路社区辖区)、五粮液社区(原五粮液社区辖区)、葡萄园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12.宜宾市第五中学校方水校区(初中部)。招收方水村、原观斗村、原一品村、大麦村、方碑村、天桂新村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13.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岷江新区校区)。招收振兴大道——红坝路——机场东连线——酒都大道——S206——岷江北路——酒圣路——振兴大道范围内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主要包括象鼻街道的和苑社区、振兴社区、龙泉社区、红坝路社区、大地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14.宜宾市翠屏区象鼻中心学校(初中部)。招收象鼻街道(除方水中心学校(初中部)、宜宾市四中(岷江新区校区))以外其他区域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西郊片区
1.宜宾市大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骑龙社区(原骑龙社区、两路桥社区)、大运社区(原大运社区、高庄桥社区)、建新社区村、金沙江社区、高桥社区村的户籍适龄儿童。
2.宜宾市翠屏区西郊中心小学校。招收西郊街道白石社区(第二村民小组 <原中和组> 除外))、新天社区、天池社区的天池组、蔡家湾组的户籍适龄儿童。
3.宜宾市黄桷庄小学校。招收西郊街道招生东福社区(东原观天下小区、皖宜小区、天池路222号小区除外),农生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4.宜宾市第十二中学校(小学部)。招收天池社区(天池组、蔡家湾组除外),建中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5.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C区(和兴街)。招收西郊街道东福社区东原观天下小区、皖宜小区、天池路222号小区;白石社区第二村民小组(原中和组);菜坝镇扇子村的户籍适龄儿童。
5.宜宾市大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西郊街道骑龙社区(原骑龙社区、两路桥社区),大运社区(原大运社区、高庄桥社区),建新社区村,金沙江社区,高桥社区村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7.宜宾市第十二中学校(初中部)。招收西郊街道东福社区、农生村、白石社区、天池社区、新天社区、建中社区的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8.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翠屏初级中学校。招收建设路——慈善路——西郊路——苗圃路——中坝大桥北连线——翠柏大道——建设路范围内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南岸片区
1.宜宾市第二中学校(大弯路校区)。招收叙州区赵场街道成贵高铁线以东、金沙江南路以北至树人路以西区域范围内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宜宾市第六中学校。招收叙州区南岸街道和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以南、树人路以东区域范围内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该范围内户籍生就读校区由宜宾市六中自主调剂。
三、有关事项
户籍在上述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请按《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公告》办法和程序报名登记。居住(随迁子女)在上述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如果招生登记人数已达到招生计划数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后续登记批次予以调配。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翠屏区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精神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工作要求,定于6月10日-6月30日开展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登记工作。现将入学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居住在翠屏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申请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1)翠屏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简称:户籍生)。指户籍在翠屏区城区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入户日期应在2024年1月1日前。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少年(简称:优待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持绿卡引进人才子女)、援藏援彞干部职工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需要政策性照顾的群体。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指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翠屏区城市建成区的异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限招在翠屏区中心城区(即翠屏区合江门、大观楼、安阜、西郊、象鼻街道城市建成区)居住的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宜宾市六中、宜宾市二中大湾路校区招收居住在叙州区南岸街道及赵场街道城市建成区的非中心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2.户居条件。具有翠屏区户籍。如不具有翠屏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翠屏区持有合法居住房产(已入住)或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报名登记方式
登记流程:
手机微信搜索 川教通 公众号—→关注 川教通 微信公众号(或手机下载“川教通”APP并安装)—→进入 川教通 微信公众号(或“川教通”APP)—→选择对应学段(幼儿入园|小学入学|初中入学)报名通道—→完善学生信息—→点击“去报名”—→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条件中所需资料,等待审核。
三、招生类别、批次和时间
按录取优先次序设置不同类别分批次登记,设置如下。
(一)第一批次
登记对象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15日
登记对象2:户籍生〔招生划片范围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17日
登记对象3:优待对象子女〔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引进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登记时间:6月10日-6月17日
(二)第二批次
登记对象4:持房产人员子女〔招生划片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契税票〕。
登记时间:登记时间:6月18日-6月25日
(三)第三批次
登记对象5:持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划片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且持有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回执〕
登记时间:6月26日-6月30日
报名登记操作办法,参见《翠屏区义务教育学校升招操作手册(学生)》
特别提示:
1.不同身份类别(批次)的登记时间不同,请家长根据学生身份类别在对应的批次中完成信息的登记录入。当某学校在某批次中录取人数达到招生计划后,下一批次该学校将不再接受入学登记。
2.一名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只能选择一种招生类型申请报名,只能填报一所志愿学校。登记报名过程中,家长应正确辨别子女的身份类别,在相应批次中登记。按提示要求正确填写信息,如实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照片(照片要清晰)。如果因报名信息不正确、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属实而造成审核失败、无学位等后果,由报名申请的学生家长自行负责。在规定时间里没有通过录取学校扫码报到的视为自主放弃学位。
四、资格证明材料
监护人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填报学生基本信息,并提供以下入学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将原件拍照上传至“省招生系统”,资料载明时间:5月30日以前)。
(一)户籍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包括户口簿首页、户主户籍页、儿童少年户籍页)(所有登记对象均需提供)。
(二)关系证明资料。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所依据的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在同一户口簿时提供户籍材料,在不同户籍簿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资料(所有登记对象均需提供)。
(三)符合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登记对象3:优待对象子女提供)。
(四)房产证明资料。持有房产者提供实际居住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契税票(登记对象4:持房产人员子女提供)。
(五)居住证明资料。持居住证明者提供在翠屏区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登记对象5:持居住证人员子女提供)。
符合入学政策的多孩子女选择同校入学登记的,需提供同校就读孩子学籍信息证明材料。
各招生学校负责审核入学登记证明材料的真伪,并发布入学资格审核通知。学生家长按照学校通知将证明材料带至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五、选填申请学校
入学登记填报学校时,务必按照《宜宾市翠屏区2024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公告》确定的招生范围选择对应学校进行登记。学校在某批次录取人数达到招生计划人数后,将不再接受入学登记,该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就近原则,到下一批次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登记申请。
六、学位分配
按照户籍生、优待对象子女、随迁子女的位次分批次登记、录取原则,对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取。当某批次审核通过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组织摇号确定录取名单,并不再接受入学登记。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三批(最后一批)适龄儿童,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录取结果通过“川教通”APP通知监护人。
附件1: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类型
项目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民办学校招生
学生报名
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8:00
学生及监护人完成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6月10日至6月16日
各民办学校完成民办学校审核工作
录取发布
6月20日18:00
区教育体育局完成民办学校录取工作,并发布录取结果
入学报到
6月22日
录取学生及监护人完成民办学校入学报到工作
招生类型
招生批次
招生对象
项目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
第一批次
户籍生、优待对象子女
学生报名
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8:00
户籍学生和优抚对象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6月10日至6月18日
各学校完成户籍学生和优抚对象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录取发布
6月19日18:00
区教育体育局完成户籍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的录取工作,并发布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
持房产人员子女
学生报名
6月18日9:00至6月25日18:00
持房产人员子女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6月18日至6月26日
各学校完成持房产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录取发布
6月27日18:00
区教育体育局完成持房产人员子女录取工作,并发布录取结果
第三批次
持居住证人员子女
学生报名
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8:00
持居住证人员子女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
资格审核
6月26日至7月1日
各学校完成持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录取发布
7月2日18:00
区教育体育局完成持居住证人员子女录取工作,并发布录取结果
入学报到
7月6日
录取学生及监护人完成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报到工作
附件2:
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 校
联系电话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兴隆街校区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岷江新区校区
宜宾市人民路小学校翠屏山校区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A区(咸熙街)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C区(和兴街)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D区(红坝路)
宜宾市忠孝街小学校
宜宾市农业街小学校
宜宾市武庙街小学校
宜宾市女学街小学校
宜宾市江北实验小学校
宜宾市江北实验小学校翠微路校区
宜宾市翠屏区旧州小学校
宜宾市三江学校
宜宾市黄桷庄小学校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中心小学校
宜宾市第二中学校女学街校区
宜宾市第二中学校大湾路校区
宜宾市第四中学校红丰路校区
宜宾市第四中学校岷江新区校区
宜宾市第五中学校
宜宾市第五中学校方水校区
宜宾市第八中学校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翠屏初级中学校
宜宾市第十二中学校
宜宾市大运实验学校
宜宾成外学校附属小学
宜宾成外学校
翠屏区棠湖学校
翠屏区龙文学校
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三江新区
三江新区小学、初中划片招生范围公布
为切实做好三江新区2024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于6月10日至6月30日对符合入学条件且意向就读三江新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登记,统筹分配学位。
01
登记对象
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三江新区现役军人、烈士、高校教师(含引进人才)、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换房安置等享受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居住地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
02
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7月15日前完成录取审核)
03
登记流程
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选择入学报名类型(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填写监护人手机号,输入验证码,点击“登录”—→绑定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点击选择意向报名区域“宜宾市-三江新区”,选择“继续”—→填写学生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完善信息(民族、户籍所在地)—→选择“公办招生入口或民办招生入口”参加报名—→选择片区—→选择报名学校—→了解详情,参加登记—→完善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
(注:家长可随时在“川教通”查询报名入学情况)
04
申请入学安置条件及证明材料
户籍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入籍)
1.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就读子女页)、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政策人员子女
三江新区现役军人、烈士、高校教师(含引进人才)、招商引资重点企业优秀管理人才、换房安置等享受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1.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固定居住(安置或购房或租房)或工作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父(母)固定居住(安置或购房或租房)或工作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符合优抚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换房安置:提供当地政府出具有儿童名字且为2023年以后的征地拆迁协议;其他政策性人员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购房人员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入住)
1.小学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购房并入住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契税票据(其中,购房合同只需上传主要信息页和签字盖章页,如户主不是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就读儿童页)。
务工随迁人员(含产业工人)子女
1.小学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务工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务工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单位或个人在三江新区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公安机关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经商人员子女
1.小学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父(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经商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外,父(母)或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户主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经商并固定居住半年以上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证明材料: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在三江新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安机关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
05
划片范围及招生咨询
小学
(1)凉姜中心学校(小学):双城街道凉姜片区;林老师:15348150237
(2)高店中心学校(小学):双城街道高店片区;何老师:15984125283
(3)志城学校(原顺南学校·小学):沙坪街道顺南社区、时代社区、红轮社区、志城社区、三江社区、火花社区、新村社区,泡桐村、红花村、羔羊村4、5、6、7、8、9社;陈老师:18383907728,18140307219
(4)火花小学校:沙坪街道火花社区;李老师:15378276668
(5)石鼓明德小学校:沙坪街道桂山村、解台村、黄金村、大坪村、新兴村、果园村、金山村;刘老师:15196977779
(6)罗龙实验小学校(含基点校):罗龙街道片区;瞿老师:13778926828
(7)江南中心小学校(含基点校):江南镇片区;董老师:13890444308
(8)宋家中心小学校:宋家镇片区;刘老师:15983135761
(9)马家中心小学校:马家片区;唐老师:18380804183
(10)洪谟小学校、洗马池小学校、十初中(小学):白沙湾街道学堂社区、江宸社区、荷花池社区、洗马池社区、马鞍石社区、光明社区、河湾社区、白塔社区;洪谟小学校,丁老师:0831-3581439,13795809268;洗马池小学校,吴老师:0831-7803255;十初中(小学),陈老师13708026406
(备注:父母固定居住在以上范围,可任意选择一所学校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11)三江成外分校(双城小学校):白沙湾街道新路社区、高丰社区、构庄社区、白沙湖社区;袁老师:0831-8930690,13890991321
(12)三江一小(原沙坪中心小学校):白沙湾街道石岗社区、白利社区、龙顺社区;沙坪街道港园社区、嘉信社区、龙峰村、羔羊村1、2、3、10社;曾老师:0831-8938806,18161112666
(13)三江成外(小学):白塔路1号;大学城路三段5号、9号;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09号、428号、430号、432号;黄老师:0831-3861888
(14)天立学校(小学):三江新区(审批地)范围;罗老师0831-3054666,13808293939
初中
(1)凉姜中心学校(中学):双城街道凉姜片区;林老师:15348150237
(2)高店中心学校(中学):双城街道高店片区;刘老师:13990943067
(3)志城学校(原顺南学校·中学):沙坪街道顺南社区、时代社区、红轮社区、志城社区、三江社区、火花社区、新村社区,泡桐村、红花村、羔羊村4、5、6、7、8、9社;赵老师:17828833389
(4)三江中学: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1号、2号、7号,产业大道1号,宜宾港路北段7号,凌云路105号;李老师:0831-2361024,18081368661
(5)石鼓中学:沙坪街道桂山村、解台村、黄金村、大坪村、新兴村、果园村、金山村;王老师:15328451332
(6)罗龙中学:罗龙街道片区;彭老师:13778917686
(7)江南中学:江南镇片区;肖老师:13778945551
(8)宋家中学:宋家镇片区;刘老师:18989223895
(9)十初中(中学)、七初中:白沙湾街道学堂社区、江宸社区、荷花池社区、洗马池社区、马鞍石社区、光明社区、河湾社区、白塔社区;十初中(中学),陈老师13708026406;七初中,文老师:0831-3579596,13568568129
(备注:父母固定居住在以上范围,可任意选择一所学校为孩子进行网上登记。)
(10)三江成外(中学):白塔路1号;大学城路三段5号、9号;长江北路西段附二段309号、428号、430号、432号;黄老师:0831-3861888
(11)三江一中(中学):白沙湾街道新路社区、构庄社区、高丰社区、白沙湖社区、石岗社区、龙顺社区、白利社区;沙坪街道港园社区、嘉信社区、龙峰村、羔羊村1、2、3、10社;唐老师:13890963110
(12)天立学校(中学):三江新区(审批地)范围;唐老师:0831—3054666,13700992563
06
学生录取和调配
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户籍子女→政策人员子女→购房人员子女→务工随迁人员(含产业工人)子女→经商人员子女”,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07
特别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未满6周岁的儿童,无法进行入学登记。
(二)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发布网上登记通告,网上登记结果不作为学位分配的依据。
(三)上传佐证材料必须合法有效,对上
传资料不齐或不真实而影响学位分配的,责任自负;对查实已入小学(初中)学籍的儿童(少年),取消学位分配资格。
(四)凡未被填报学校录取又不服从调剂的,按政策规定须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五)符合入学条件、有意向就读区内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只能登记一次。通过审核后,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并根据学位分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预报到注册,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南溪区
高县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庆符镇城区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庆符镇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江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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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4年秋期招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县城发展及生源分布变化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秋期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年龄及范围
小学一年级招收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的城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初中一年级招收2024年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城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及顺序
(一)小学招生
招生学校是东城小学、西城小学、南城小学、西江小学、西城小学小坝校区。分四步实施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第一步:各学校开展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工作。户籍迁入各施教区的适龄儿童,迁入时间应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
第二步:各学校超出计划数的施教区户籍儿童开展分流工作。
第三步: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开展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登记工作。
第四步:根据各校富余学位,招收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初中招生
招生学校是汉安中学、江安中学初中部。
首先招收城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汉安中学根据学校富余学位,再招收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城区随迁子女。
(三)由于户籍儿童报名后的富余学位将对外公布,并接收随迁子女,因此2024年5月31日后迁入城区户籍申请一年级报名及面上年级就读的,如施教区学校无富余学位,则安置在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三、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一)招生范围
汉安中学及江安中学初中部:招收城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东城小学:招收龙门口社区、天堂湖社区、会龙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南城小学:招收汉安社区南屏大道以北、南屏社区南屏大道以北的户籍适龄儿童。
西城小学:招收淯江社区、剧专社区的户籍适龄儿童。
西江小学:招收汉安社区南屏大道以南、南屏社区南屏大道以南、江安镇同义村、青苔坎村、五会村的户籍适龄儿童。
西城小学小坝校区:招收洋码头村、河中村户籍适龄儿童;
城区其他小学施教区户籍儿童,也可报名就读西城小学小坝校区。
所有户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学校报名。
符合城区拆迁安置政策、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户,可提供拆迁安置协议、相关安置入住或居住地证明材料,根据安置地或现居住地所在社区划片范围到相应学校就读。
(二)报名地点
1.初中:分别在汉安中学、江安中学报名。
2.小学:各小学施教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在相应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日— 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四)报名手续
报名学生需持本人户口簿报名,查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如户口簿是手工填写的,需到江安镇派出所更换为机打户口簿。提供虚假户籍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责。
已就读的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
(五)超计划户籍儿童分流
城区各小学报名登记的施教区户籍儿童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按该施教区儿童入籍时间先后进行排序,优先安置先入籍儿童,对超出招生计划数外的户籍儿童进行分流。
分流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12:00
分流地点:原报名学校
分流方式:集中开展分流工作,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到原报名学校参加分流工作会,按儿童入籍时间先后排序,家长依次在城区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选择就读。
四、随迁子女入学安置招生
(一)富余学位公布时间
6月12日,在“江安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校富余学位。
(二)入学申请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5 — 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三)入学申请登记地点
小学在有富余学位的学校登记,初中在汉安中学登记。
(四)入学安置条件及办法
详见《2024年秋期江安县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办法》。由家长携带户籍簿、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由学校和教体局派出的审核人员共同现场审验相关信息。经审验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各校指导学生家长现场开展网上信息上传工作。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责。
(五)确定安置就读学生
经现场核验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员,根据学校的富余学位分批次安置。如富余学位数大于申请安置数,予以安置接收就读,由家长在招生系统中查看录取信息,并确认到校扫码报到。如富余学位数小于申请安置数,则现场抽签确定安置学生,于2024年6月22日,由学校通知家长到本人申请就读的学校参加安置工作会,按《2024年秋期江安县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办法》现场安置。
五、招收班级数
(一)初中招生(班额为50人/班)
江安中学初中部:招收初中一年级14个班;
汉安中学:招收初中一年级20个班;
(二)小学招生(班额为45人/班)
东城小学:招收一年级5个班;
南城小学:招收一年级5个班;
西城小学:招收一年级5个班;
西江小学:招收一年级8个班;
西城小学小坝校区:招收一年级10个班。
特此公告
附:各招生学校咨询人员及电话
江安中学:李老师 18380802147;
0831-2634036
汉安中学:陈老师 0831-7934608;
范老师 13568564692
东城小学:彭老师 13890927162;
赖老师 13568061013
西城小学:邱老师 18990934246;
李老师 13458743359
南城小学:文老师 13990977270;
刘老师 13419270734
西江小学:教导处 0831-8099228;
胡老师 18783100778
西城小学小坝校区:
彭老师15183123040;
周老师 15502867296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
长宁县
长宁县2024年小学招生划片公布
根据教育部和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要求,2024年长宁镇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于6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学校计划
根据长宁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数及生源信息,编制2024年长宁镇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招生班级41个,学位2050个。
实验小学:一年级8个班,400个学位;
城北小学:一年级7个班,350个学位;
淯江小学:一年级6个班,300个学位;
安南小学:一年级8个班,400个学位;
希望小学(本部) :一年级6个班,300个学位;
希望小学东山分校:一年级1个班,50个学位;
希望小学古坪分校:一年级1个班,50个学位;
希望小学明德分校:一年级1个班,50个学位;
希望小学海锋分校:一年级1个班,50个学位;
开佛学校小学部:一年级2个班,100个学位;
招生对象范围
长宁镇户籍儿童、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安置条件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须是2018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参与报名登记。
(一)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
以2024年6月1日前的户籍登记信息为准。
(二)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
1.优抚政策人员子女。长宁县的现役军人(含武警)、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拆迁安置人员子女。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签订全货币拆迁安置协议且在城区购房的拆迁安置户子女。
3.在编在职职工子女。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正式在编在职职工子女。在编在职教师子女可优先安置在其任教学校就读。
(三)其他适龄儿童
1.长宁镇范围内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由用工单位购买了半年以上(2023年12月1日前)社保的聘用在岗人员子女、长宁镇社区常职干部子女。
2.在长宁镇城区购房,且已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购房者是父亲、母亲、父母亲或同一户口簿上的共同居住入住人员子女。
3.经营场所在长宁镇规划范围内,营业执照在2023年12月1日(半年以上)前取得并在有效期内的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4.在城区务工时间达半年以上(2023年12月1日前)且用工单位为其购买半年以上的社保,在县城有固定居所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登记与录取
(一)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
按照“就近就便、划片招生”原则,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以户籍登记信息或居住地信息,选择相应学校登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和附件2)。
1.报名登记。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须于2024年6月10日8:00—23日18:00在线上报名登记。6月24日—6月28日线上初审,6月29日—30日各学校现场核验录取。
2.录取顺序。户籍适龄儿童→优抚政策适龄儿童→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签订全货币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正式在编在职职工子女(依次按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调剂)。
(二)其他适龄儿童。
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的聘用人员子女以居住地址,购房户子女以购房地址,经商人员子女以营业执照地址,务工人员子女以务工单位地址根据划片区域登记报名,以鲤鱼湾大桥→新华街→街心花园→城中路→竹都大道→金枝丫→城北小学→竹海大道→安宁府→海上明月南院→竹海丽景→新文体中心为界(见附件2-7),面向淯江小学方向在淯江小学报名登记,面向安南小学方向在安南小学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其他适龄儿童(随迁子女)须于2024年7月1日8:00—7月8日18:00在线上报名登记。7月9日—7月12日线上初审,7月13日—7月14日各学校现场核验录取。
2.调剂登记。2024年7月15日,公布实验小学、希望小学(本部)、城北小学的空余学位,安置申请调剂的其他适龄儿童。7月16日—17日,在淯江小学、安南小学以“购房入学”的方式登记报名申请安置并核验通过,且在实验小学、希望小学、城北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其他适龄儿童,需要申请调剂的,家长可持核验通过的招生系统所发信息截图和购房凭证等到相应学校现场申请调剂登记。7月18日,实验小学、希望小学、城北小学将申请调剂的花名册及相应佐证材料报县教体局审核;7月20日前,采取公开透明方式,按各校空余学位数随机抽取申请调剂的其他适龄儿童。
3.补录登记。7月20日,公布调剂后的其他学校学位情况,7月21—22日开展线上补录报名,7月23日开展线上初审,7月24日开展现场核验录取工作。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应就读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须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就便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若在开展以上安置工作后,还未得到安置的随迁子女,可就近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希望小学各分校、开佛学校(小学部)、古河小学、梅白学校小学部、井江小学、老翁小学等长宁镇附近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报名上传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将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四川省招生系统”
(一)长宁镇户籍适龄儿童需由家长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与就读子女页)。
2.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
(二)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需由家长提交的材料
1.优抚政策人员子女。
(1)现役军人(含武警)的子女:①县武装部或部队证明家长身份的资料;②现役军人(含武警)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⑤户口簿(现役军人〈含武警〉页与就读子女页)。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⑤户口簿(户口簿首页、主页与就读子女页)。
(3)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①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国家综合消防干部证、综合消防员证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证);②消防救援人员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⑤户口簿(消防人员页与就读子女页)。
2.拆迁安置人员子女: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需长宁镇政府审核签字盖章);②现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政府安置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拆迁户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⑤户口簿(拆迁安置人员页与就读子女页)。
3.在编在职职工子女:①引进人才的正式文件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入职文件(就职单位加盖鲜章证明在岗);②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③与需安置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⑤户口簿(在编在职职工页与就读子女页);⑥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
(三)其他适龄儿童需由家长提交的材料
1.长宁镇范围内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的聘用在岗人员和长宁镇社区常职干部子女:①聘用或在职单位的在岗证明及用工单位购买的半年以上的社保流水;②在岗职工与需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户口簿(聘用人员和常职干部页与就读子女页);⑤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
2.购房户随迁子女:①在长宁镇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和复印件。②购房户与需就读子女若不在一个户籍本上还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户口簿(购房户页与就读子女页);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③长宁镇经商人员与需就读子女的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父子或母子关系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④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⑤户口簿(经商人员页与就读子女页)。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盖章的半年以上的工作证明;②用人单位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购买的半年以上的社保流水;③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④进城务工人员与需就读子女的亲子关系证明;⑤户口簿(务工人员页与就读子女页);⑥幼儿园成长册(封面页和加盖公章的小档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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