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回答如下:

公务员,终身不婚,想从山东调到浙江,基本纯属白日做梦了。

倒不是说看不起终身不婚的,而是这个调动,一般需要合理理由,这个合理理由是什么?是“我就喜欢南方”所以我就要去南方?那喜欢南方呢,广西也是南方,云南也是南方,你怎么不去呢?

所以说到底,其实还是比较羡慕浙江地区公务员的收入保障和氛围,前者还占了比较大的一部分。

那反过头来说说,这个跨省调动。

跨省调动的实际操作中,有几种情况。举个例子,有的地方有政策,比如有的地方吸引返乡人才,可以接受外地在编公务员回乡安排相对应职务职级的岗位。那你只要征得单位同意可以离开,并且通过当地考试就可以。但人家要求的是返乡,你是山东的,又不是浙江的,那肯定搞不成了。

再有就是,比如说你在一个垂管单位,比如海关、税务这类的,同体系内可能不用经过所在地组织部,但有可能也要经过接收地省级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由此,也需要正当理由。一般就是夫妻两地长期分居之类的。但有正当理由,也同样需要双方单位同意。

至于说是普通单位的话,还需要经过当地组织部门。不管怎么样,类似于“动议、商调、考察、报告、上会”的干部商调工作流程,大差不差。既需要重重审批、讨论,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意见征求和完备程序。

这种事情看似简单,说白了一个愿意要,一个愿意放,编制和政策都不会被卡的情况下,最后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原则上没有问题”。但是,就像我们把大象装到冰箱里分三步,第一步拉开冰箱门,第二步把大象装进去,第三步关上冰箱门一样。现实中,如果缺乏政策支持的大背景,即便双方达成一致,在上级部门的讨论中也容易被搁置。

毕竟,一旦大规模放开,那势必会造成干部的不均衡流动。好的地区干部质量越来越高,弱的地区则丧失在选人用人层面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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