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马上开考了啊,我们再给大家提个醒,酒驾不但要罚款、吊销驾照,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希望各位学员能以此吸取教训,千万别有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既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5月23日,桦甸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走进驾考中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活动还有醉驾案件的被告人参与公益服务,为即将持证的驾校学员“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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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醉驾”入刑,危险驾驶罪案件量不断增加,解决醉驾现象刻不容缓。面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两高两部”于2023年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了加强源头预防的重要性。

对于醉驾,打击惩罚不能放松,“一判了之”不是最佳方案,综合治理尤为重要。桦甸市人民法院结合大量调研论证,于今年4月向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出了《关于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机制的司法建议书》,明确提出了让醉驾人员参与法治集中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等方式,通过抓前端、治未病的方式做好诉源治理。

这一建议很快受到了其他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经过充分会商,桦甸市公检法司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涉嫌交通肇事、“醉驾型”危险驾驶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方案》,桦甸市交通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公益服务中心也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醉驾案件迈向了从治罪到治理的“嬗变”。

截至目前,已经有多名符合条件的醉驾人员通过参与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劝导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这既是检察机关拟作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考察因素,也为一时犯错的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更多人了解醉酒驾驶的危害后果,从而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