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以晴

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强化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修复。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原则,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流、生态过渡带等区域为重点,加快实施森林修复、草原治理、自然湿地恢复、河流沿岸生态修复、沙化土地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深入推进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继续实施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开展绿美吉林行动,实施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加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落实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强化统一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坚决杜绝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6%,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3.66%,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加强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推动长白山森林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实施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巩固和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加强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建设长白山国家森林绿道网,促进生态产品转换,提升生态服务能力。减少人为活动干扰,保障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实施东北虎豹栖息地保护保育、长白山森林植被恢复等重大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功能。

完善生态系统监督管理体系。实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健全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监测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严格对所有者、开发者乃至监管者的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生态破坏事件,深入开展毁林毁湿毁草等非法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