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符合工作实际、体现诉源治理实效、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经验,作为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印发,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促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涉离婚、高额彩礼纠纷诉源治理,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实践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专项攻关,集中促推婚姻家事、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物业服务等类型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符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标准,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修订村规民约、发挥案例库和法答网作用、灵活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为切实将中央治理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七)。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入选第一批案例。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7号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

打好“防调审访”组合拳 绘就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枫”景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起诉前、诉中、诉后调处闭环机制,2022年以来共受理婚姻家事纠纷554件,调解率达82.34%,上诉率仅0.90%,有执行内容的自动履行率达95%,一审收案连续两年同比下降超15%,特别是2024年第一季度一审收案51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6.16%,所结案件无一信访。该法庭先后被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河北省“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一、“源头”立足预防,筑牢平安前哨

一是及时预警。与妇联、民政、公安、乡镇等建立联合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对家事纠纷多发地进行筛选、研判,及时反馈问题、发送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三年来累计发送预警信息5份。二是巡回走访。利用巡回法庭深入走访,解疑释惑,动态掌握留守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合理化诉求,三年来累计开展巡回走访56次。三是以案释理。将家庭家风家教建设融入普法宣传,利用女法官普法微家、“法庭说法 法进万家”普法栏目、“法治护航”宣传月活动等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三年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108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诉前”多元调解,分层过滤矛盾

一是人民调解“优先”。以“乡里乡亲、有话好说”为情感纽带,对排查出的婚姻家事纠纷,由村街妇女主任、网格员在法官指导下先行调解,最大限度把矛盾吸附在当地。2022年以来,指导调解婚姻家事纠纷650件。二是诉前调解“保障”。大力推行“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依托辖区90个法官工作室(站)、96名特邀调解员,深入开展诉前调解,有效过滤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婚姻家事纠纷780件,调解成功率63.5 %,其中离婚案件诉前调解和好占比35%。其中,叔嫂四十五年积怨调解成功案例,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乡理乡亲》栏目报道。三是行政调解“补充”。围绕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加强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业务支持,2022年至今,通过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1684件,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呈逐年下降趋势。四是联合调解“兜底”。针对跨地区、跨行业的家事纠纷,与党委、政府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实现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形成多元联动化解合力。

三、“诉中”专业审理,力促事心双解

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整合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和少年法庭职能,成立“法官+书记员+驻庭特邀调解员”的家事审判团队,集中资源和力量化解家事纠纷。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分析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理水平和能力。1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二是严格程序制度。完善财产申报、调查取证等工作制度,特别是对财产较多且双方争议较大的案件,要求双方如实填写“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双方法律后果,利于查清家庭财产。三是践行柔性司法。强化“保护性干预”,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群体提供有力保护,累计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98份。瞄准子女教育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庭前家访、庭上辩论、庭下对话”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护航,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四、“诉后”回访帮教,传递司法温情

一是跟踪问效。建立家事案件诉后回访机制,对判决履行情况定期跟踪回访,确保合法权益及时兑现,避免发生衍生案件。通过跟踪履行,家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关爱帮扶。突出心理疏导,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合作,对涉诉未成年人、离异家庭成员等及时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消除对立、弥合亲情,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三是提升效能。对类案认真归纳分析,围绕高额彩礼诉源治理等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提出司法建议,提升婚姻家事纠纷源头治理质效。2023年以来发出涉家事纠纷司法建议2份并被全部采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