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狗太可爱了,我太喜欢了!”

喜欢饲养宠物无可厚非,

却有人“另辟蹊径”

通过“偷狗”实现自己的养狗梦

近期怀仁市公安局云中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盗窃家犬违法人员孙某某。

5月15日17时30分左右,在第一城小区15号楼下美甲店门前,郝某某店内养的白色比熊犬被盗。5月16日11时13分郝某某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周边监控视频,发现该宠物狗被一骑电动车路过中年妇女抱走。

民生小案紧连群众心,云中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案开展进一步调查。由于视频模糊不易辨认,民警就一路走访调查,不放弃任何一个线索,5月22日最终锁定女子的落脚点并最终确定违法人员孙某某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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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月15日下午5点多骑电动车路过美甲门口时,看到那条狗很精神,品种也不错,挺机灵的,我非常喜欢。”据孙某某交代,自己平日酷爱养狗,在看到郝某某的比熊犬后非常眼馋,喜欢的不得了,趁郝某某忙着照看店铺,把比熊犬抱走,然后脚踩油门一溜烟窜回了家中。如获至宝,彻夜未眠。随后,又将比熊犬放至应县娘家。

民警立即驱车到应县孙某某娘家,将被盗的比熊犬退还到受害人家中,孙某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警方提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法律面前抱着侥幸的心理,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怀仁公安

编辑:阿朔(微:xiaoya034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