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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

案件缺少现场勘查笔录及死者尸检报告这两项关键证据时,无法认定死者生前是否吸食毒品,如果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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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佐某某在其租房内,容留并与阿某某一同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后二人感觉未过瘾,一起外出购买了毒品海洛因,又回到佐某某的租房内注射毒品海洛因。阿某某提吸食、注射毒品后,于次日上午被发现死于佐某某租房的厕所内。

指控犯罪

该院认为,被告人佐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死亡一人的严重后果,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要点

本案缺少现场勘查笔录及死者尸检报告这两项关键证据,无法认定死者阿某某生前是否吸食毒品

据被告人佐某某供述,阿某某生前与佐某某先后吸食冰毒、麻古、海洛因等毒品。

但对死者阿某某的死因,公诉机关未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及死者阿某某的尸检报告这两项关键证据予以佐证,即无法认定死者阿某某生前是否吸食毒品

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佐某某容留佐某某吸毒的证据仅有被告人的供述,再无其他证据能够对其供述予以佐证,该供述系孤证,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仅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对被告人佐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的指控证据不足。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佐某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人佐某某无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

第55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