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林权转移登记制度性成本,伊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伊春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伊春中心支行、伊春银保监分局联合推行集体林权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

以往在押林权是不能直接办理交易过户的,双方交易前需先到金融机构清偿银行欠款,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林草部门进行交易确认,最后到不动产机构办理林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多次往返,程序繁琐。伊春市自然资源局与林草、司法、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集体林权转移登记“并联办理、一次办结”工作协调机制,精简了流程,将原来的抵押注销+转移+贷款3个业务环节并联成“带押过户”1个业务环节,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便利了群众,减轻了林农经济负担,激发了林农的投资热情,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抵押物登记服务,进一步推动了林业融资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