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伤者在医院遇上一位“人伤黄牛”,被引导去了一家资质不足的鉴定机构做鉴定,最终鉴定结果被推翻,白花了鉴定费不说,还多费时间精力。“人伤黄牛”有多坑?鉴定市场有哪些需要规范之处?伤者想做个鉴定,该怎么做?日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奉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2019-2023)》、《上海奉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口袋书》。轻信“人伤黄牛”浪费时间金钱

《上海奉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白皮书》提到,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意见书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判断车辆损失以及人伤事故中的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具有重大的作用。部分当事人轻信“黄牛”话术,给了“黄牛”存在的空间。

在奉贤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市民何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在医院经“人伤黄牛”宋某介绍,在资质不足的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情鉴定。谁知,该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经重新鉴定被推翻。这不仅导致何某多付出鉴定费用,且浪费了较多时间,造成了非必要损失。

奉贤法院介绍,“人伤黄牛”是指在道路交通案件审理过程中,为受伤者介绍鉴定、法律服务等的相关人员。但因这些人员的能力良莠不齐,对当事人权利难以保障。

“人伤黄牛”的存在,主要是需求仍然存在,利润空间巨大。在办理案件中发现,部分伤者来院向保险公司索赔计算诉讼成本时,考虑“中间人”或“介绍人”的费用支出,一般费率在 8%-10%之间。

经询问,此部分费用并非律师费支出,而是“人伤黄牛”帮助伤者索赔的“活动费”。而部分有责伤者,在保险公司理赔后,扣除高额的 “活动费”成本,所剩金额甚至无法覆盖全部医疗费,这导致伤者调解意愿降低,案件判决后也无法得到满意结果。

规范鉴定工作还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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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鉴定工作还要做些什么?

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觉得自己伤得比较重想做个鉴定,该怎么办呢?

《上海奉贤法院交通事故案件口袋书》指出:伤情鉴定一般包括对伤残等级的鉴定和对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三期的鉴定,鉴定方式可以是伤者自行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法院,向法院申请鉴定。

同时,奉贤法院还对规范鉴定工作,打击“黄牛”市场提出了建议对策:

一是强化各部门联动。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提醒伤者及其家属注意理性维权,切 勿轻信“黄牛”给出的承诺;

二是提升事故发生后的介入作用。保险公司在事故处理初期就与被侵权人以及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做好协商沟通,尽量共同委托鉴定,避免因单方委托鉴定引起争议、后续又要重新鉴定扩大损失,拖延诉讼程;

三是加大对鉴定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与鉴定行业协会、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等形成稳定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完善的鉴定机构评价体系,对评价结果较差的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并向社会公众公开,促进鉴定行业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