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

近日,有成都市民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留言咨询有关生育医疗待遇政策的问题,提问“2024年6月1日后,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具体有哪些变动?”对此,成都市医疗保障局作出详细解答。

“一是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回复。

此外,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其中,产前检查费为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调整为限额支付。限额支付是指本次发生的生育医疗总费用,扣除乙类先行自付、超限价自付、自费费用后,在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内,不设起付标准,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