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间,放眼望去

一幅“鸟在林中歇、林在水中生”的美景

映入眼帘

这里便是“广东省森林小镇”

“岭南生态气候标准·城市天然氧吧”

——开平市大沙镇

也是当地重要的水源保护和生态发展区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不断普及,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然而,盗猎、捕杀、食用、贩卖等破坏鸟类正常迁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全国、省、县、镇人大代表来到开平市大沙镇,与大沙镇干部、村民一同旁听一起非法狩猎案的审理。

 巡回审判,守护家门口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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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守护家门口的绿水青山

案情回顾

2022年,被告人雷某从网上购买捕兽夹和远程户外报警器,多次在开平市大沙镇案发林场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猎捕。后办案民警在其住所内搜查出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领角鸮、虎纹蛙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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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价值近2万元。

承办法官吴柏威看着本案案卷陷入沉思:大沙镇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但当地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还是不足。经过认真研究,他决定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法院审理

巡回审判当天,国徽高高挂在法院警车上,吸引了当地群众围观和讨论。

法官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发表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陈述意见,并就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表示悔意。

“我原以为只是寻常捕鸟,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现在特别后悔当初的行为,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雷某在庭审中忏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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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雷某犯非法狩猎罪,应判处刑罚……”经过审理,法官就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以案释法

巡回审判结束后,承办法官化身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在群众中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巡回审判现场变成普法课堂,结合鲜活的案例向旁听的村民们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守护家园的绿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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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代表点评

广东省人大代表梁俏筠

“庭审开到了当事人家门口,对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陈奭荣

“法院到案发地巡回审判,用直观的庭审活动和典型案例释法,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辐射范围广、受教育群众多,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和普法宣传的双重作用,为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南方+

编辑:张平

策划:何奎

审校: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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