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
全市“厂中厂”“园中园”排查整治工作
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
秭归县、宜都市消防救援大队
分别依法对辖区存隐患的场所
予以临时查封
0 1
近日
宜昌市秭归县消防救援大队
对辖区一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
该市场一处活动板房
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若不及时消除将威胁公共安全
以上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消防执法人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十四条
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对该市场违规采用
予以临时查封
02
近日
宜昌市宜都市消防救援大队
对一企业进行消防检查时
发现该企业厂房内办公室
与丙类厂房之间的隔墙
使用易燃可燃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
防火分隔措施不符合要求
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宜都大队依法对该办公室予以临时查封
按照法定程序向企业负责人告知
查封的理由和依据
并要求负责人迅速整改隐患
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消防知识科普
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又称聚苯乙烯泡沫板,是由含有挥发性液体发泡剂的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的白色物体。
泡沫夹芯彩钢板燃烧有多危险?
在安全条件下
消防员对泡沫进行了点燃试验
1、泡沫夹芯材料在明火上炙烤时,瞬间燃烧起来。
2、将未熄灭的烟头放在泡沫夹芯板上,夹芯板内芯被瞬间烧穿。
3、将泡沫夹芯板做成简易箱状模拟厂房,随后点燃其中一角。板房迅速燃烧并伴有大量黑烟不断向外冒出,不到5分钟,板房瞬间坍塌。
泡沫夹芯彩钢板
燃烧产物毒性大、易坍塌
一旦起火易造成人员伤亡
让我们一起从源头做好防范
严防泡沫彩钢板火灾
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请您拨打12345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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