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发生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事件,一篇《国网衡水故城近三十年工龄老电力职工退休金仅398元疑被侵吞贪腐》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故城县政府及相关国网衡水电力部门对于舆情似乎采取了不回应、不理睬、不解决,漠视舆情的“三不”态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和公众的广泛质疑。

这些老职工怀疑退休金被故城电力局侵吞贪腐

齐明信、刘丙海、胡振青等33名人员自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经考核录用,陆续进入原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电力局(现国网故城县供电分公司)下辖各乡镇电力管理站工作,就职期间,故城县电力局为其颁发了任职资格证、表彰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件,这些不仅证明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成绩,也见证了农村电力发展的历程,同时也能说明他们对农村电力发展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91年起故城县电力局以办理养老保险名义向33名职工分别收取养老保险费,1994年至2008年33名职工相继陆续退休,而且办理了相关退休手续及证件,并按工龄领取金额不等的退休金,退休金在不同年份按照职务和工龄并进行不断调整。

然而,在他们退休后,退休金却遭遇变故。

2011年,故城县电力公司以不签署协议就不再发放退休金为要挟,利用停发退休金的手段,迫使这些老人签署了一份明显不公平的协议。

协议中,故城县电力局工会委员会苑红霞作为调解人,但所谓的“调解人”苑红霞,老职工们从未见过面。

在这份“不明不白”的协议中,一方面声明这些老职工与故城县电力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不属于故城县电力公司人员,另一方面又表示“鉴于这些老人过去对农村电力发展做了一定的贡献,在电管站工作了多年,出于同情照顾,为其酌情调整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标准由2009年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年限由每年10元提高到14元,调整后生活补贴每月为370元,今后不在调整。

不公正的协议却由故城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然而,这份“自相矛盾”的协议不仅否认了他们与电力公司的劳动关系,还大幅削减了他们的退休金,补贴标准远低于法律规定退休金水平。尽管这份协议在故城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其公平性一直饱受质疑。

老职工们对此深感不公,他们怀疑退休金被故城县电力局内部人员侵吞贪腐,但面对电力公司的强势和不公平的协议,也正是因为这一纸不平等协议,三十余名电力老工人维权近十年,他们的维权行动屡屡受阻。县、市等三级法院均驳回了他们的起诉,不予受理。

这些老电力职工的其中一名代表齐明信称,当时电力局让他们签署协议所有人都是不同意的,但故城县电力局威胁他们不签署的话,所有的费用将不再给予发放。

这些老职工退休后本就生活条件艰难,迫于生活压力无奈有些人就签署了这个协议,但协议上写的丙方故城县电力局工会委员会苑红霞为调解人,老职工们质疑他们是自己调解自己?

目的就是坑害这些老职工的退休金,何况自始至终老职工们都没见过这个苑红霞。

齐明信老人说:“当时第一次公证的时候根本没有公证成,因为公证的第一项就是乙方(职工)与甲方(故城县电力局)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不属于甲方人员,因为这个在法制上都有规定,都是有争议的,不能公证。当时李福云还有一些人跟电力局人事科的科长李希安就这个事不符合事实吵起来了,吵了一场后第一次没有公证成。后来电力局人员又找我们,告诉我们如果不进行公证所有的费用以后不再给我们发放。不光是不给涨钱,原本的退休金工资都不给发了”。

“后来公证书也没有给,所有的公证书都给了电力局,公证书是后来从电力局要出来的,电力局把公证书一直扣着四年多。让我们每个人分开去电力局人事科去签字去,后来才知道人事科是让每个人去的意思是看看还有没有这个人,如果这个人不在了,就不在发放他们所谓的生活补贴了。如果在的人去了签个字证明生活补贴给你发放了。有一部分人那个时候把公证书要出来了,后来剩下的人再要,电力局就以管公证书的不在或者你们要这个没用就不给了。直到现在一部分人的公证书还在电力局扣着”。

电力老职工退休金疑被侵吞的事件,不仅是一起劳动纠纷事件,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次严峻考验。

漠视舆情政府公信力如何稳固

对于此类事件,社会各界纷纷表示强烈不满和担忧。许多网友认为,政府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对于那些损害群众利益、漠视舆情的干部,必须坚决予以惩处,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令人遗憾的是,面对舆情,故城县政府以及国网衡水相关部门并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了沉默和回避。这种漠视民生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严重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们希望故城县政府及国网衡水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三十余名老电力职工的退休金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