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芝)近日,苏州多场演唱会上新,围绕演唱会产生的消费纠纷随之而来。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到多起关于演唱会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因买错演唱会场次或行程冲突要求退票,而票务平台以退票超出公告退票期限为由拒退,对此,消费者感到不解:演唱会门票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七天无理由退货”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此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出台,并对这项规定进行细化。而根据前述法律法规,“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的条件为“线上消费”和“购买商品”。演唱会门票本质上是合同凭证,门票是记载演唱会举办时间、地点,消费者观看的场次、座位等信息的载体,消费者购买的是演出服务,而非“门票本票”,此外,制定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的初衷是网络销售的方式让消费者无法直观看到、摸到商品,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电商行业有序发展,而赋予了消费者有条件的“后悔权”,门票并不会因为看不到、摸不到而产生认知上的偏差,且近年来,纸质门票正慢慢过渡到了电子门票。因此,演唱会门票退票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近两年,抢票难、退票难一直是演出市场被诟病最多的问题,多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整顿市场乱象,但“要求退费”的投诉仍然不少。为此,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前规划行程,避免时间冲突;临近开场购票要谨慎,鉴于演出市场的正常秩序、举办方的正当权益等考虑,退票期会早于开场前一周或更早,并非开场前都可退票;看清须知,购买前仔细查看页面公告,看清场次、退票条款,谨慎下单,避免误操作。